最高法通报典型案例:重拳打击教唆未成年人涉毒行为
在第39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10起严厉打击新型毒品犯罪及相关违法行为、防范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的典型案例与事例,释放出“涉毒必究、侵害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司法防护网,进一步震慑涉毒违法犯罪人员。
伴随互联网通信和跨境物流的进步,境外非法分子依托网络社交平台远程勾连,以丰厚酬金作饵招募境内青少年尤其是缺乏社会经验的未成年人充当帮手,替其接收、运送毒品,采用虚拟货币支付佣金,利用伪报品名、快递藏匿、异地掩埋等手段走私新型毒品的案件频频发生。
在“徐某走私毒品案”里,徐某等人经由他人引荐,利用网络社交工具与境外毒贩“卡某”搭上联系,清楚知晓“卡某”走私毒品仍听从其吩咐代为签收、流转毒品。法院经审理并综合考量徐某作案时尚未满十八周岁、在共同犯罪里发挥次要辅助作用等具体情况,对其以走私毒品罪判罚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时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对徐某未予适用缓刑,打破了某些未成年人参与涉毒活动能免受重罚或逃脱罪责的迷思与侥幸心态,引导确立防毒拒毒的遵纪守法观念。(记者冯家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