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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际行动捍卫百姓身边的碧水清波——《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14 23:14阅读:2

北京讯题:用实际行动捍卫百姓身边的碧水清波——《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解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该方案出台的缘由何在?怎样推进群众身边水环境的系统治理?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负责人。

问:方案出台的现实基础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水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坚持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2025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1.4%,较"十四五"初期提升8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6年、黄河干流连续4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

在全国大江大河水质稳步提升的背景下,人民群众身边的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以及坑塘沟渠等污染问题逐渐显现,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问:群众身边水体的定义是什么?

答:从空间维度看,与群众居住区域密切相邻;从功能维度看,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关联,具备饮用、灌溉、养殖、景观等功能;从范围维度看,主要涵盖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等自然水体,具有分布广泛、影响直接等特征。具体包括:城市内的江河支流、景观湖(池)、滞洪塘、雨水调蓄池等;乡村内部及周边的排水沟、溪流、灌溉渠、排水渠、水库、水坑、堰塘等,均属于群众身边水体范畴。

问:方案编制的总体考量是什么?

答:方案目标设定不追求单一量化指标,而是设定定性目标,明确到2030年,基本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基本控制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对水体的直接影响,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推动水生态环境实现根本性改善。

方案总体思路体现为四个坚持:

第一,坚持环保为民。方案重点聚焦群众关注的水体颜色异常、恶臭扰民、垃圾漂浮等问题,将"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作为保护治理目标,把群众需求转化为治理重点和攻坚任务,加速解决群众"家门口"的操心事、烦心事。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方案把发现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水环境问题作为工作切入点,着力推动责任落实与突出问题解决,协同推进各类水污染源头治理,合力抓好常态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和监管长效机制,更好推动水生态环境实现全面改善。

第三,坚持突出重点。在治理范围上,从大江大河向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等拓展;在治理重点上,从城市向县城、乡村等区域延伸;在治理举措上,重点针对县乡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园区水污染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快补齐水污染治理短板弱项。

第四,坚持系统治理。一方面,聚焦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部署实施5个攻坚行动,利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攻坚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水环境问题;另一方面,紧盯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污染源,从源头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提升水污染防治整体效能。

问:方案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如何推进方案的组织实施?

答:方案明确三个方面重点任务,12项具体举措:

第一,开展水污染突出问题攻坚行动,部署了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攻坚行动、县乡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小微水体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第二,加强水污染源头治理,包括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控、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动养殖业清洁生产、强化入河污染物管控等。第三,提升水污染监督管理效能,要优化拓展监测网络,提升督察执法水平,推动将群众身边久拖未决的突出水污染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并强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指导帮扶和调度会商。中央和各级财政加大支持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力度。美丽中国先行区率先完成保护治理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