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管控策略探析
2026年4月,国家档案局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推进人工智能在档案行业应用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列出10项重点举措,其中3项聚焦人工智能安全层面,涉及算法监管、安全治理、防止失泄密等内容,充分彰显了国家档案局对人工智能应用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人工智能安全管控属于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突破“单点防御”“局部加固”等传统安全理念,构建涵盖机制、算力、数据、算法、应用的“五位一体”人工智能综合安全保障体系,打造从源头管控到全流程审查的安全防护闭环,牢牢夯实人工智能在档案领域应用的安全根基。
构建全主体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内部协同机制
强化档案部门内部统筹协调,搭建由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编研等业务部门和信息化、保密、财务、安保等综合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同架构,明确牵头部门及职责划分,协同攻克人工智能安全管控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2.健全外部协作机制
构建覆盖人工智能应用各相关方的安全责任体系,可借鉴档案信息化服务外包等领域的成熟做法,清晰界定建设单位、实施单位、供货单位、运维单位的安全职责与义务,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权责对等、分工明确、边界清晰的安全管控格局。
筑牢全链条算力安全根基
1.坚持自主可控原则
档案承载国计民生关键信息,必须保障算力基础设施自主可控。档案部门应采用全栈国产化芯片体系及算力解决方案,规避供应中断等供应链安全风险,确保算力基础设施不受外部制约。
2.坚持稳妥审慎原则
严格落实《意见》部署,优先选用档案部门自建或本单位、本系统自建的智能算力平台。档案大模型训练、推理全流程应实施本地化处理,坚决杜绝将档案数字资源总库部署在非自建算力平台上。应科学规划算力平台业务边界,精准界定档案数据使用范围。
加强全方位数据安全防护
1.语料库安全
档案是权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