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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新规:用户上传微短剧 平台须严格审核

发布时间:2026-09-04 19:58阅读:1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邢拓、白瀛)为了促进微短剧的良性发展并加强规范管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于4日发布了“管理提示”。该提示明确规定,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用户,在微短剧平台上发布内容时,播出平台必须承担起内容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凡播必审”的审核制度。

对于上传的一类和二类微短剧,必须持有《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或相关批准文件。播出平台严禁传播个人上传的自制特殊题材微短剧。

对于上传的三类微短剧,播出平台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并将剧目信息及节目编号同步上报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线上系统。

提示指出,各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组织落实工作,督促辖区平台全面核查站内账号传播的微短剧情况,并纳入规范管理。同时,应尊重用户创作和传播的特点,鼓励探索“边播出、边审核”的机制,在确保传播合规和内容质量的前提下,激发微短剧在互联网新文艺形式中的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