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第六险”全面推进 这些关键词要看懂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题:社保“第六险”全面推进 这些关键词要看懂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彭韵佳、徐鹏航
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3.2亿人,其中约有3500万失能老人。怎样更好解决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难题,关系到无数家庭的幸福生活。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意味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由局部试点迈向全国实施。
作为继五项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长护险将覆盖哪些群体?能享受什么保障?照护服务供给如何完善?在3月26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进行了权威回应。
关键词一:“覆盖全民”
通俗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就是通过全体参保、统一筹资,对丧失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员,提供定期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并对相应照护支出给予报销。
意见提出,要建立符合我国基本国情、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运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所有职工和居民,都要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表示,在覆盖范围上,可以先从职工群体启动,再逐步扩展到城乡居民,也可以同步将职工和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对此,很多人最关心的是:自己究竟需要缴纳多少?
按照意见要求,长期护理保险费率总体控制在0.3%左右,缴费基数与收入水平相联系。具体而言,职工费率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工资收入确定;退休人员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由个人承担;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起步约为0.15%,并在5年左右逐步过渡至0.3%左右,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灵活就业人员则可自主选择参保办法。
关键词二:“不设起付标准”
意见明确提出,待遇享受不设置起付标准。
“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张西凡表示,“长期护理保险没有起付线,基金对每位待遇享受人员的年度最高支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根据意见,职工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后的报销比例分别约为70%和50%,退休人员按职工参保待遇执行。
缴费方式如何安排?按照意见,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保一并缴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为本人及近亲属缴费。18周岁以下人员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再单独筹资。
关键词三:“重度失能人员”
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凡经失能评估认定并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都可以获得相应照护服务并按规定报销。张西凡介绍,制度起步阶段主要面向长期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重度失能人员”,今后将统一研究逐步扩大到中度失能人员等群体。
长护服务供给,是长护险制度发挥效能的重要基础。参保人员究竟能获得哪些待遇保障?
当前,参保人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或机构护理。国家已公布全国统一的36项照护服务项目目录,涵盖协助进食、沐浴、口腔清洁、压疮护理等20项生活照护服务,以及吸痰、导尿等16项医疗护理服务。
关键词四:“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
不少群众关注,随着长护险覆盖面扩大,服务供给将如何得到保障?
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更多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并在支付比例上给予适度倾斜。
“目前,全国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总数已达1.2万家左右,从业人员约37万人。”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正推动设立“长期照护师”新职业,并发布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培养等方式,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更好衔接。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长期照护师总人数已超过1万人,基本实现各省份都有持证长期照护师上岗服务。
“我们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开发并上线长期护理保险子系统,支持各地开展全流程信息化服务,推动实现长护服务线上派单、上门服务智能打卡、服务时长自动记录。”黄心宇表示,下一步还将研究探索把长期护理相关智能化服务以及支持性辅助器具等逐步纳入支付范围。
关键词五:“精细化、规范化”
意见明确,要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提供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服务。
参保应如何申请?“失能人员或其家属可通过医保服务窗口,或当地提供的线上渠道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黄心宇介绍,所需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申请表、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等。
收到材料后,医保经办机构将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会组织评估机构对参保人员开展失能评估。评估通过后,经办机构将与失能人员协商护理服务方式,并制定具体护理服务计划。
“全国流程是统一的,我们已明确从失能评估到服务提供、报销结算等各环节的办理方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和注意事项。”黄心宇说,同时,国家医保局也在指导各地加快推进长护服务“线上办”“掌上办”。
关键词六:“专款专用”
意见明确,基金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
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离不开有力监管。由于长期护理服务具有一定隐私属性,相应监管也存在较大难度。对此,张西凡表示,将积极探索毫米波雷达等新技术应用,精准识别服务人员行为,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
在基金安全方面,国家医保局将逐步把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纳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管、社会监督等常态化监管范围,并将“假评估、假服务、假失能”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专项飞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