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曝光8起非法社会组织案例
北京3月31日电(记者朱高祥)3月31日,民政部通报了8起非法社会组织的典型案件。这些组织未依法登记,却以行业协会等名义开展活动,严重侵害了企业和公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社会组织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最终被依法取缔或责令解散。
在“中华志愿者协会永康乡村振兴惠民服务站”案件中,该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以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名义开展活动。其冒用中华志愿者协会(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名义,以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为幌子进行虚假宣传,并以“缴纳99元享受助学、助老服务”为诱饵,欺骗部分学生家长和老年人交费入会,侵害了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权益,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2025年7月,浙江省永康市民政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取缔。
在“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案件中,该组织未依法登记,却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自称是某行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团体,制定了组织章程,设置了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位,还设立了“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培训基地”等下属机构,多次以“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名义举办书法展览和征稿活动,扰乱了社会组织管理秩序。2025年11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责令其解散。
此外,这批案例还涉及“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协会”“中国低空经济联盟”“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国际商务工作委员会”“中国顶级烹饪大师匠传委员会”“山东省老酒收藏协会”“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无人机协会”等6家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提醒相关机构和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合法性;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应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