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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整治行动:公安部通报三起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6-04-01 14:41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阅读:7

全国公安网安系统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网络谣言违法活动,不断强化打击治理措施。

案例一:郑某鹏制造传播"武功山拐卖儿童"虚假信息案

近期,一段关于"武功山拐卖儿童"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经核实,江西萍乡市公安局武功山分局在景区执行"打非治违"任务时,游客郑某鹏录制了执法过程,为吸引眼球、增加粉丝,他虚构了 "武功山拐卖儿童" 的假标题,并借助其兄郑某龙的账户进行发布。

于是,一段正常的警察执法视频与"拐卖儿童"关联后迅速走红,造成了公众恐慌情绪。

当前,当地警方已依法对郑某鹏实施行政处罚。

案例二:李某某编造"新滩镇地震"虚假消息案

近期,云南昭通公安网安部门发现,有人在网络平台上传了一段家庭拍摄的视频,宣称"新滩镇发生地震"。经相关部门确认,当天昭通市绥江县新滩镇及其周边地区并未出现地震情况。

经调查,李某某为了获取关注、增加粉丝,在住所内录制相关视频,通过加入画面抖动效果,虚构"新滩镇地震"的错误信息并在网络平台发布,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热议,导致当地民众恐慌,破坏了社会正常秩序。

当前,当地警方已依法对李某某实施行政处罚。

案例三:阮某某运用AI技术编造"江西上栗烟花厂爆炸"虚假事件案

近期,江西上栗公安网安部门发现,有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江西上栗县2026年2月烟花厂爆炸事故,致2死2伤"的短视频,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和议论,造成当地民众恐慌,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经调查,该视频发布人为阮某某,他供述称,为寻求娱乐,使用某AI软件制作了有关上栗县烟花爆竹安全事件的虚假内容,并在多个短视频平台公开发表。

当前,当地警方已依法对阮某某实施行政处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空间,网上信息发布须遵循法律规范,对于在网络中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理。

呼吁广大网民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素材 | 江西萍乡网警、云南昭通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