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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重磅意见

发布时间:2026-04-26 17:12来源:新华网阅读:4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国务院印发: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重磅意见

(2025年10月29日)

新就业群体作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关键构成,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如今,随着我国新兴领域的迅猛扩张,依托互联网平台崛起的新业态层出不穷,吸纳了海量从业者。为强化对新就业群体的服务与管理,经党中央及国务院批准,特制定本意见。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秉持以人为本理念,依靠改革创新激发活力。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实施综合施策。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凝聚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提升新就业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引导他们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从而不断夯实党执政的阶级、群众及社会基础。

意见设定了明确目标:到2027年,构建起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且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实现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规范劳动用工,改善从业环境,并有力保障其合法权益。展望未来3至5年,随着服务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思想政治引领将更加强劲,劳动关系将更加和谐,从业环境将更加友好,权益保障将更加充分,职业认可度将大幅提升,新就业群体的全面发展将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深化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建设。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其对党的政治、思想、理论和情感认同。结合该群体实际,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及民族复兴梦想,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劳动、奋斗、奉献、创造及勤俭精神。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探索符合其特点的学习模式,丰富文化生活,将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相结合,提升工作实效。

(二)提高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水平。针对其多样化的工作与活动特点,依托属地、企业和行业优势,创新党组织架构与活动形式,持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探索流出地与流入地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与服务。完善党员作用发挥机制,促进党建与生产经营、创新创业及社会服务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延伸服务触角。利用各类阵地和线上平台,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

(三)强化正面宣传与激励。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进行引导,营造尊重理解新就业群体的社会风尚。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深入挖掘并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对贡献突出的群体给予表彰奖励。深入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定期举办行业技能大赛,提升其职业荣誉感与认同感。

(四)规范用工管理。督促互联网平台及快递企业完善制度,推广符合行业特点和群体需求的劳动合同范本,依法明确权利义务。严格入职管理,落实培训上岗。压实企业总部及加盟网点责任,约束不文明行为。完善安全制度,保障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

(五)强化权益保障。督促平台和快递企业根据工作量和强度合理定薪,确保及时足额支付。保障休息权,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的保护。畅通诉求渠道,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公正处理投诉。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公开协商结果。依法查处不合理抽佣、流量分配不公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将权益保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支持社会组织促进行业自律。

(六)加强平台算法治理。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群体对算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优化调整规则,广泛听取工会及群体代表意见,合理确定分配、计价及预估时长。定期审核评估算法,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利用AI、物联网等技术优化算法,并依法开展安全评估与检查。

(七)完善监督管理。加强行业监测,规范信息发布,引导合理收入预期。整治“内卷式”竞争,严防权益受损。加强隐私与信息安全保护。规范涉群体经营性贷款,严厉打击欺诈、骗贷等违法犯罪。

(八)提升公共服务。推行常住地服务,推动公共服务随人走。健全社保体系,完善转移接续。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相关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及异地就医结算。稳步推进公积金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认定,畅通职业通道。服务好残疾人群体,对困难者提供救助,帮扶工伤家属。加强心理服务,缓解焦虑。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支持。

(九)营造友好从业环境。推进社区、商圈、楼宇、园区等友好场景建设。统筹管理党群服务中心、工会驿站等各类阵地,完善服务网络。协调解决住宿、餐食、停车、通行等问题。加强网点与社区联系,发挥骨干作用,促进与居民、商家等交流。建立多方协商机制,加强关爱与支持,提升其融入感与归属感。

(十)及时回应关切。整合党组织、监管机构、平台企业及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收集并解决群体诉求。依托政务热线,推动跨部门协同,解决高频共性问题。坚持“枫桥经验”,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权益。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完善裁判规则。

(十一)树立良好形象。涵养职业操守与精神,引导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倡导遵守公共规范,展现文明素养。增强法治、诚信与责任意识,培养健康心态,引导自尊自信、积极向上。引导其网络空间遵德守法、文明互动,维护良好秩序。

(十二)引导参与治理。建立机制与激励,发挥群体优势,调动其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鼓励参与基层治理与志愿服务。支持依法参与行业治理,有序反映诉求,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平台企业完善运营、提升服务。

各地区各部门应在党中央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落实人员、阵地、经费保障。加强前瞻研究,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