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总局修订“三品一械”广告新规 公开征询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5 月 15 日发布消息,旨在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统称“三品一械”)的广告监管。该局牵头对现行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展开修订工作,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本次修订后的办法共计 48 条,其中新增条款 13 条,修改条款 27 条,核心变化集中在以下三个维度。
首先是全面升级“三品一械”的广告监管力度。严格管控广告内容,明确规定此类广告严禁包含说明书之外的理论引用或观点阐述,以杜绝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同时,完善广告中需显著标识事项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着重加强网络直播广告监管,依据广告法并衔接《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明晰“三品一械”直播广告的具体监管规则,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其次是优化服务,便利“三品一械”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立足企业实际需求,在坚持严格按审查通过内容发布广告的原则上,允许企业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对视频与图片的长宽比、文字字体、背景色调及产品价格等非核心要素进行适度调整。同时,增设无需申请广告审查的具体情形,明确企业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标,在经营场所或自有网络销售页面客观展示产品名称、外观、价格、规格等法定信息时,无须另行申请广告审查。此外,通过优化广告有效期制度,提升企业广告活动的稳定性,有效减轻企业更换广告物料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