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原省级官员毕宝文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
根据中央部署安排,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黑龙江省政府原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毕宝文违纪违法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经审查核实,毕宝文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初心使命,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受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宴请;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好处;廉洁防线崩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家人收受财物,放任默许家人借助其影响力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机动车号牌;贪欲膨胀、知法犯法,把公安执法权力当作个人获利手段,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大量财物。
毕宝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必须严肃追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毕宝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关待遇;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一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