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提升防汛应急等级至Ⅲ级应对严峻形势
长沙5月22日专电 记者从湖南省水利部门获悉,依据当前防洪工作态势及《湖南省水利部门防洪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修订)》相关规定,省水利部门于5月22日9时将防洪应急响应级别从Ⅳ级上调至Ⅲ级。
气象与水文机构监测数据显示,自5月22日起,湘中以北区域将迎来新一轮强降水天气,局部地区可能出现暴雨乃至大暴雨。本轮降水过程具有累计雨量大、覆盖区域与前期降雨集中区高度重合的特点,致灾风险极高。
省水利部门提醒各地水利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当前防洪工作的严峻态势,实时监测雨情、水情、险情动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防洪响应,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形势研判、预报预警、工程调度、巡查防守及应急抢险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中小河流防洪、山洪灾害防范及水利设施安全度汛等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