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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政:社保缴满三年可落中心城区

发布时间:2026-06-01 17:32来源:新华网阅读:9

新华社成都6月1日电(记者李倩薇)6月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一项关于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及中心城区实施合法稳定就业与居住落户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凡持有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有效居住证,且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照国家及省市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或以上者,均具备申请落户资格。

此外,满足上述条件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该住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老年父母若符合投靠条件,亦可申请户口随迁。若本人在成都市暂无合法稳定住所,则可落户至居住证登记地址的公共集体户。

本通知自2026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