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原副主席陈伟俊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获中共中央批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陈伟俊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情形正式立案并展开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陈伟俊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与使命,公然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与可能干扰公正履职的宴请;未按规定申报个人事项,面对组织谈话时隐瞒实情,并在干部任免等环节为他人谋取私利;纵容甚至默许亲属借助其职权影响力敛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并将本应自付的费用转嫁他人;其纪法意识全无,贪欲膨胀,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用地审批、税费减免、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伟俊严重触犯党的政治、组织、廉洁及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知收敛、不知收手,性质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惩。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规,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伟俊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取消其党的二十大代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追缴其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