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载前正义审判:四十五名日本战犯在华夏受审
六十五年前的今日,一场公正的审判在沈阳拉开序幕。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9日至7月20日,分别在沈阳与太原两地开庭审理其中45名日本战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9日至19日在沈阳对日本战犯铃木启久等8人进行了审判。图为被告人进入法庭(资料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9日至19日在沈阳对日本战犯铃木启久等8人进行了审判。图为审判时的情形(资料照片)。
一栋中式建筑矗立于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77号,此处即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也是目前唯一以新中国审判日本战犯为主题的陈列馆。
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外景(2025年4月17日摄)。
复原后的沈阳审判现场(2014年9月24日摄)。
在太原关押的战犯中包括原日本关东军高级参谋、曾策划“皇姑屯事件”炸死张作霖的河本大作,以及杀害抗日女英雄赵一曼的大野泰治等人。
1956年6月,设立于太原的特别军事法庭,开庭审判日本战犯(资料照片)。
2026年6月3日在山西省太原市拍摄的位于山西饭店内的“太原审判日本战犯陈列展”。
当时的审讯工作以正面教育为主,使日本战犯认清日本侵华是危害中国人民的非正义战争,参与此类战争本身就是犯罪。
录像、图片资料表明,受审的日本战犯面对确凿罪证时,全部低头认罪,有人甚至跪地痛哭,恳请严惩自己。
在沈阳审判现场,证人谭仲将在刑讯时的伤痕给被告人木村光明看(资料照片)。
在沈阳审判现场,日本战犯藤原广之进低头认罪(资料照片)。
在太原审判现场,被告人神野久吉进行最后陈述(资料照片)。
本次审判严格遵循法律条文、原则与程序,重证据、重事实。法庭在审理期间,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共为45名被告指定了32名律师进行辩护,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并作最终陈述。
这是1956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的战争犯罪分子过程中,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柏叶勇一(右)(资料照片)。
对于其他在押的职务较低、罪行较轻、改造表现良好的下级官兵,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做出了免予起诉的决定。被宽大释放回国的日本战犯回国后成立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以“贡献于和平与日中友好”为宗旨,推动中日友好关系。
经过改造教育,1964年3月6日,被判刑的日本战犯全部获得提前释放。回国后,他们以亲身经历揭露日军侵略罪行。
2026年6月6日,观众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陈列馆内参观。
2026年6月3日,在山西国民师范旧址革命活动纪念馆,观众观看“新中国审判日本战犯史实特展”。
这场审判,沉重清算侵华罪行,以法理捍卫正义与和平。
2026年6月3日拍摄的山西国民师范旧址革命活动纪念馆。“新中国审判日本战犯史实特展”在此长期展览。
2026年6月6日,观众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陈列馆参观。
一纸判决定格过往伤痛,既是回望历史的公正论断,也为后世敲响警钟,警示人们铭记历史,珍视当下和平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