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
北京6月11日消息——在当天举行的"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开幕式中,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代表联合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
该行动计划由"导言"及"全方位推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健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机制""强化环境权利保障""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引导新兴人权领域健康发展""持续提升人权意识""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计划实施与责任落实"共八章组成。
行动计划指出,2021年至2025年间,中国政府实施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相关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人权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也为全球人权事业发展增添了宝贵的稳定性和确定性因素。
行动计划明确,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遵循《世界人权宣言》《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及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精神,结合中国实际国情与"十五五"规划纲要,中国政府制定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明确2026年至2030年尊重、保护、促进人权的阶段性目标、指标性任务和具体措施。
行动计划确立的基本原则为:维护人的生命、价值、尊严,以系统性思维推进人权建设,依法、平等、务实、协调、合力推动人权事业发展,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面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使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在全方位推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完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拓展权利保障内容,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在健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机制方面,行动计划明确,进一步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拓宽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依法维护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深化人权法治建设,确保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
在环境权利保障方面,行动计划强调,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持以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平等保障各类群体权益方面,行动计划要求,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防范和抵制各种社会歧视。完善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在引导新兴人权领域健康发展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坚持发展导向、向善为民、公平公正、普惠包容原则,充分发挥数智技术和数据要素在丰富人民生活、改善民生福祉方面的作用,运用数智技术创造美好生活、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遵循《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增强企业人权尽责意识和能力。
在持续提升人权意识方面,行动计划要求,传承和践行当代中国人权观,将人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人权培训,推广人权知识,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强化人权智库和人权研究基地建设,深化人权研究,构建中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在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方面,行动计划倡导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向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主动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在平等和互相尊重前提下与各方开展人权对话与交流,强化国际团结合作,为全球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