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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原副市长孙占明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6-06-12 21:09阅读:3

沈阳6月12日电 近日,依据辽宁省委授权,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盘锦市原副市长级干部孙占明违纪违法案件展开立案审查调查。

经审查核实,孙占明抛弃理想信念,违背初心使命,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申报个人相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提供帮助;纵容默许亲属借助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金;纪法底线崩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孙占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占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