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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控双壳玩对倒,私募巨头遭天价重罚

发布时间:2026-06-27 19:24阅读:3

合计罚没近6000万元!国内私募基金领域史无前例的最高额罚单正式落地。

深圳证监局于6月26日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瀛资产")与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创投资")的违规黑幕彻底公之于众。

玖瀛资产、腾创投资,两家均创立于2015年、表面上各自独立的私募主体,实际上共用办公场所与雇员,由实际控制人鲍娇燕在暗处统一操盘。

2022年至2023年间,两家机构执掌的多只私募基金导演了一场"左手倒右手"的资本戏码——某只基金以低价购入债券,另一只则以显著高于市场估值的价格接盘,价差收益从投资人账户神不知鬼不觉地流失,两轮操作共计套取2847.6万元。

资金到手后如何遮掩?伪造银行流水,144笔交易数据遭篡改;向监管部门及基金业协会呈报虚假材料,实控人身份多年来始终隐匿不报。

深圳证监局"新账旧账一起算":对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处以5800余万元罚没款,对3名相关责任人罚款100余万元,对两家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施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及5年证券交易禁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依规注销上述两家机构的管理人资格,对于涉嫌犯罪的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严格遵循应移尽移原则,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玖瀛资产与腾创投资的核心违法路径,技术层面并不繁复,却极具隐蔽性。

行政处罚决定书完整还原了操作链条。首轮发生于2022年5月至6月:玖瀛资产旗下多只私募基金与腾创投资旗下1只私募基金作为交易对手方,通过低价吸筹、再以偏离中证估值的高价脱手,累计获利1040余万元。第二轮于2023年10月至11月,相同套路再次重演,获利1807余万元。两轮运作共计将2847.6万元收益从投资者口袋中转移。

直白来讲,即是用自有产品A低价转让给自有产品B,再由产品B高价回转给产品A——价格越炒越热,产生的价差并未归入基金资产,而是流入了玖瀛资产及关联利益方囊中。这并非市场正常波动所致损益,而是人为干预下的利益侵吞。

若说利益输送是"里子"的溃烂,那么信息披露便是"面子"的崩塌——同样经不住推敲。

长达数年间,两家私募向监管机构提交的信息存在体系性虚假陈述。玖瀛资产自2019年7月至被调查日,向深圳证监局及中基协报送的所有权信息不实;腾创投资自2021年5月至被调查日亦存在同类问题。更为骇人的是,2023年12月,两家公司在向深圳证监局提供银行账户流水时,蓄意篡改了144条交易明细。

基于此,深圳证监局对两家机构"数罪并罚"。就利益输送行为,追缴违法所得2847.6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由玖瀛资产承担约2562.8万元、腾创投资承担约284.8万元;就虚假陈述行为,两家机构各被课以60万元罚款。两项合并,玖瀛资产被罚没约5186万元,腾创投资被罚没约630万元。

个人层面的追责同样严厉。实控人鲍娇燕被处以90万元罚款——利益输送行为30万元,虚假陈述行为60万元。投资经理及交易员各被罚款9万元。两人明知相关交易侵害投资者权益,仍执行了实控人的交易指令,被定性为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对实控人鲍娇燕的惩处远非罚款所能概括。深圳证监局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她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董监高职务;同时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即不得直接或借他人名义于证券交易场所买卖任何证券。禁入与禁交易双管齐下,在私募行业处罚案例中颇为罕见。

与此同时,相关违法行为可能触及的犯罪线索,亦将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案发之前,两家公司的体量天差地别。玖瀛资产曾是百亿私募队列中的翘楚,2022年在私募排排网百亿私募年度榜单中位列次席,旗下债券策略旗舰产品"玖瀛久欣21号"曾斩获同期冠军。腾创投资则是典型的小微私募,中基协登记管理规模仅为0至5亿元,全职雇员仅2人。

工商注册信息显示两家公司并无股权关联,但处罚决定书揭开了谜底——它们"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办公场地、工作人员混同"。真正的幕后推手是鲍娇燕,她"实际经营管理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决策、组织或放任违规行为"。

事实上,玖瀛资产在2025年7月已被中国银行(5.760, -0.03, -0.52%)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开警告,案由为"违规为相关方代持债务融资工具"。同批受处分的机构均涉及债券发行中的"自融""返费"操作,玖瀛资产在其中充当了"通道"角色。时隔一年,深圳证监局的罚单将玖瀛资产从"通道"到"主动输送"的完整利益链条一并曝光。

此次近6000万元的罚没总额,刷新了2023年9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生效以来私募机构单案处罚纪录。横向参照:此前优策投资案罚没约3500万元,瑞丰达案约4100万元。

2025年全年,证监系统共惩处10家私募机构及14名从业者,合计罚没2.22亿元。10家机构合计罚款2814万元,14名个人合计罚没1.94亿元。

2026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重拳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活动。玖瀛资产案正是这一政策定调下的标杆性执法成果。

与其他案件相较,玖瀛资产案呈现多重特殊性:处罚金额创机构单案之最;对实控人同时适用禁入与禁交易双重惩戒;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协同出击——证监会行政处罚与中基协注销资格同步推进。

从违规类型观察,2025年被罚机构中"挪用基金财产"占比居首,"利益输送"紧随其后。但玖瀛资产的"互为对手方交易"属于更为隐蔽的运作模式——不直接转移资金,而是通过关联交易定价操纵实现利润腾挪,查处难度更高。

近6000万元的罚没或许并非终局。从交易商协会的"警告"到证监局的创纪录罚单,玖瀛资产用不足一年时间走完了从越界试探到彻底退场的全过程。监管的触角正在延伸至私募基金运营的每个环节——那些仍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机构,终将迎来同样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