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邦高科信披违规遭证监会处罚 投资者可依法追偿
2026年3月23日,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沐邦高科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均有权向沐邦高科主张赔偿损失:在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且在2025年4月30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时产生亏损的投资人(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ST沐邦维权入口)
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调查核实,沐邦高科存在以下违法违规情形:
1、沐邦高科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沐邦高科子公司内蒙古豪安通过虚构硅料销售业务、捷锐机电通过虚构单晶炉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其中,虚增营业收入515,501,182.75元、198,230,088.5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1.17%、45.49%;虚增营业成本356,356,430.66元、123,236,733.84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 26.09%、21.81%;虚增利润总额159,144,752.09元、74,993,354.6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536.60%、46.50%,导致沐邦高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2月16日,沐邦高科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3年12月9日,沐邦高科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沐邦高科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2024年2月29日沐邦高科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23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沐邦高科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沐邦高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4年2 月至12月,沐邦高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廖志远组织、指使沐邦高科以预付工程款等方式转出部分资金,资金最终转至实际控制人廖志远控制的相关主体账户。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廖志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6,764.52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6%。
2024年2月至12月,沐邦高科孙公司捷锐机电董事长张忠安通过捷锐机电以预付设备款等方式转出部分资金,资金最终转至张忠安实际控制的主体,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 年,张忠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03,623.70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02%。
索赔相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均有权向沐邦高科主张赔偿损失:在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且在2025年4月30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时产生亏损的投资人。
上述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或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陈宇霞律师专栏)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以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费
如委托律师代理,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2.700, -0.26, -8.78%)、亿晶光电(3.490, 0.10, 2.95%)、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16.140, -0.60, -3.58%)、獐子岛(3.440, -0.17, -4.71%)、长园集团、索菱股份(4.890, -0.13, -2.59%)、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3.240, -0.06, -1.82%)、联建光电(8.170, -0.17, -2.04%)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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