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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财务造假被罚,投资者索赔序幕开启

发布时间:2026-03-23 15:48来源:新浪新闻阅读:15

一、监管下发预处罚

3月20日,曾经的“驾校第一股”东方时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人在2026年3月20日收到了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调查,其违规行为主要体现在财务数据造假方面,东方时尚在2022年未对其子公司重庆东方时尚的土地租赁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导致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少计。

此行为致使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出现虚假记载:分别虚增利润940.29万元和1893.1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97%和82.33%。

北京证监局拟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徐雄、总经理闫文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红玉分别处以100万元、80万元、80万元罚款。

预处罚的下达也意味着对该公司的调查已阶段性完成,后续公司将面临投资者提出的索赔诉讼。

二、投资者维权要求

这并非东方时尚首次出现违规。早在2024年12月,公司就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受到证监会处罚。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因操纵证券市场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亿七千万元。

对于投资者而言,参与维权是挽回损失的途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已收到数百位投资者的索赔报名,也已递交部分案件立案。(刘鹏律师专栏)

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主张权利,以免因诉讼时效过期或公司资产状况恶化而错失获赔机会。索赔条件已更新,投资者可查看在区间内是否存在交易:(东方时尚维权入口)

(1)于2022年4月30日-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2年8月13日-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3.500, -0.27, -7.16%)(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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