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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科生物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胜诉及获赔已落实

发布时间:2026-03-30 10:49来源:新浪新闻阅读:6

2026年3月2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表宁科生物(600165)投资者,就虚假陈述引发的索赔案件再次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投资者索赔案已获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部分已获赔偿到位。团队正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索赔委托。除本次提交的案件外,2026年4月13日,一批案件也将开庭审理。

2024年4月4日,宁科生物及虞建明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查,宁科生物违法事实如下:

(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宁科生物通过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虚增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的11.25%、46.59%,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1、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

2、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3、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仍可发起索赔。(宁科生物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执业,专注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索赔代理。十余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目前正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索赔案,部分已胜诉获赔。投资者不获赔无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