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强调治理重点行业竞争乱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3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明确了在准确把握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重点、推动其有效落实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整治“内卷式”竞争问题。通知指出,需综合运用多种反不正当竞争手段,重点治理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内卷式”竞争现象。要精准识别并依法处理平台企业通过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等方式,或在促销活动中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低价销售商品的行为,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在判定个案违法性时,应考虑交易标的性质、生产规模、市场情况、商品品质等多方面因素。同时,压实平台经营者责任,督促其建立公平竞争规则和专门工作机制,接受举报投诉,及时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保存相关记录上报执法机构,避免不当干预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防范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通知要求,构建多维度治理机制,防止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结合行业地位、交易习惯等因素,对大型企业是否具有优势地位进行判断。违法行为的主体应为大型企业,且必须有滥用优势地位的具体表现,导致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交易条件并形成拖欠事实。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要求相关企业整改,拒不整改者将依法处理,必要时可委托下级部门核查。
——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通知强调,要完善网络竞争规则,提升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常态化监管水平。利用禁止侵害数据权益的规定和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准确识别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平衡数据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加大对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维护数据市场竞争秩序。及时应对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流量劫持、恶意干扰、虚假交易等行为的甄别和监管,加大数字经济市场秩序维护力度。
——打击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通知要求,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持续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常见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环境形成。合理界定混淆行为帮助者和违法商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既不过度泛化保护范围,也不放纵违法行为。落实商业贿赂条款中新增的对受贿方的规制规定,注重甄别回扣、佣金等不同形式,妥善处理与其他法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