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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新手段:ST百灵跨期调节销售费用,ST得润虚构回款

发布时间:2026-03-31 22:17来源:新浪新闻阅读:6

继3月20日晚间六家公司接连被查被罚后,短短一周之内,资本市场再度迎来监管“重拳”。3月27日晚间,又有四家上市公司披露罚单。其中三家被罚时已被“ST”,分别是ST得润、ST百灵和ST明诚,而司尔特也将于3月31日起“戴帽”。从问题类型来看,财务造假依然是四家公司的“通病”,且手法多样。

在四张罚单中,ST百灵的案例尤为引人关注。这家公司通过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对销售费用进行跨期调节,导致连续四年年报失真。具体来看,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亿元,多计利润3.5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95.73%;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1亿元,多计利润2.41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5.35%;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6379.1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5.04%。到了2023年,ST百灵又反其道而行之,多计销售费用4.59亿元,少计利润4.5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93.17%。

这种“先少计、后多计”的跨期调节手法在A股市场较为罕见,被监管部门定性为“平账”行为。ST百灵在申辩中曾提出,延期计提销售费用系行业共性与客观局限所致,其在2023年年报多计提销售费用属于主动整改纠错。但监管部门明确驳回了这一说法,指出“先少计销售费用,后采取多计销售费用对前期少计销售费用进行平账,不属于整改”,且公司存在主观过错,给市场造成恶劣影响。

从个人处罚力度来看,此次四家公司呈现出“重罚个人”或“个人与公司并重”的新特点。以ST得润为例,公司被罚700万元,而个人罚款合计高达1550万元,其中实控人、时任董事长邱建民一人就被罚1200万元,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司尔特虽尚未下达正式处罚决定书,但从事先告知书来看,公司拟被罚600万元,而7名个人合计拟被罚1360万元,其中董事长、总经理各被罚300万元,均达到公司罚款的一半。ST百灵的个人罚款合计850万元,也接近公司1000万元的罚款额。

这种“双罚制”下的高额个人罚款,意味着监管层对“关键少数”的追责力度正在显著加码。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董监高特别是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人员,正在成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对象。

ST得润的造假手法颇具“创造性”。因主要客户经营困难、真实回款受阻,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等方式,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用于这些主体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邱建民未向公司报告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分别虚构回款3.95亿元、1.13亿元、2683.69万元,累计虚构回款超过5.34亿元。这一操作不仅虚增了回款金额,还导致公司少计信用减值损失,进而虚增利润。

司尔特的财务造假则涉及两项虚构业务。一是通过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编制虚假的台车掘进合同及结算单,与多家公司签订虚假工程建设合同,导致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4580.40万元,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1734.85万元。二是通过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虚增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导致2021年虚减利润总额945.73万元。两项合计,司尔特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3634.67万元,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1734.85万元。这种既有虚增又有虚减的操作,反映出公司可能在通过不同年份的利润调节来平滑业绩。

ST明诚的问题则更为复杂,涉及关联担保未披露、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仲裁信息和关联交易四大类问题。在财务造假方面,ST明诚2020年未确认股权回购债务2021万元,2021年则通过西甲版权收入确认不准确虚增收入9842万元,同时对存货和商誉分别少计提减值9800万元和2.13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高达4.09亿元。除财务造假外,违规担保与资金占用问题同样突出。ST明诚在2020年年报中未披露的关联担保涉及金额巨大,包括为关联方当代投资借款提供担保约6.6亿元、为雨石矿业借款提供担保7.5亿元、为新英开曼对亚足联付款义务提供担保1.5亿美元,以及为当代足球俱乐部借款担保700万元。ST明诚在2022年还迟延披露了合计3.34亿元的仲裁信息,以及一笔2097万元的关联交易。

从四家公司的共性问题来看,财务造假的手法不断翻新,从传统的虚构收入、虚增利润,到费用跨期调节、通过实控人“输血”虚构回款,再到通过收入确认、减值计提、负债确认等多环节进行调节,造假的隐蔽性和复杂性都在增加。而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则持续存在,成为掏空上市公司的“暗流”。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证监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显示,全年查办案件701件,罚没款达154.74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2件。这些数字直观反映出严监管正在走向常态化。而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吴清的表态则指明了下一步的监管方向: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查处力度,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严格落实造假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破除财务造假“生态圈”。可以预见,随着《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的制定出台,以及财务造假线索发现中心、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预警机制的建设推进,未来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将更加精准、更加深入。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一个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A股生态正在加速形成。而对于那些仍在试图通过财务造假、违规占用资金等方式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主体来说,3月27日晚间的四张罚单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