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信披违规案投资者索赔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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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晚间,航锦科技(维权)发布通告,公司接获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因涉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已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此前在2025年1月2日,航锦科技曾披露收到辽宁证监局《关于对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卫东、丁贵宝、慕继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或具备索赔资格。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指出,依据最新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前置程序已被正式取消。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权向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索赔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
初步索赔条件:
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购入,并于2025年1月2日之后售出或持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最终裁判结果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航锦科技维权通道)
投资者需备妥以下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证券交易明细(自首次买入该股至今的记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如持有库存股需一并打印库存数量)。
(本内容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徐劲律师专精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股民维权索赔,从业十余年间,多次代理投资者向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徐劲律师专栏)
责任主编: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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