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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大股东股份遭冻结,投资者索赔通道开启

发布时间:2026-04-16 17:17来源:新浪新闻阅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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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

4月13日,ST萃华(7.220, 0.01, 0.14%)(维权)(002731)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名下的3074万股股份,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及4月1日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实施轮候冻结,每次冻结期限均为三年。

此次冻结起因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控股股东因对公司授信融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导致债权人申请了诉讼保全措施。

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ST萃华的处境日益严峻。2026年2月10日,公司公告称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正式被证监会立案。

该立案不仅暴露了公司内部治理可能存在的深层隐患,也立即引发了二级市场的强烈震荡,致使众多投资者蒙受意外损失。

二、投资者维权要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立案公告发布前购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以自身权益受虚假陈述侵害为由,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赔偿。

在本案中因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而遭受损失的合格投资者,可通过诉讼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公司及相关责任方追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位投资者的索赔申请,目前仍在持续征集受损股民。凡在2026年2月9日(含当日)前买入,并在2026年2月1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且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报名参与索赔,以弥补损失。(萃华珠宝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13.780, 0.72, 5.51%)(维权)、国华网安、劲嘉股份(3.710, 0.02, 0.54%)(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刘鹏律师专栏)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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