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特饮陷争议,“0糖”标识竟是商标
近日,食品包装上的“0糖0脂”标注引发热议。值得注意的是,东鹏饮料(199.960, -4.22, -2.07%)旗下的“东鹏0糖特饮”同样属于注册商标。4月23日,话题#东鹏特饮0糖是商标#登上热搜,引起网友广泛讨论。
据南都湾财社报道,对于此事,东鹏饮料回应称,“东鹏0糖特饮”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注册商标是为保护品牌,目前该产品已停止销售。
记者发现,在主流电商平台,“东鹏0糖特饮”确实已下架,但另一款“无糖型”东鹏特饮仍在热销,其配料表前四位为:水、赤藓糖醇、麦芽糊精、麦芽糖醇液。
据天眼查App信息显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多枚“东鹏0糖”“东鹏0糖特饮”“0糖特饮”商标,部分已注册成功。以“东鹏0糖”为例,该公司共申请51条相关商标,其中25条已注册成功,10多条无效,其余处于驳回复审或异议中。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3年起,东鹏特饮已成为“百亿大单品”,且长期是东鹏饮料的核心收入来源。
根据东鹏饮料2025年年报,公司全年营收208.75亿元,首次突破200亿元,同比增长31.80%;归母净利润44.15亿元,同比增长32.72%。
4月24日,东鹏饮料股价下跌2.07%,报收199.96元/股,总市值112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东鹏0糖”这类“心机商标”并非孤例。今麦郎“手打挂面”中“手打”是商标;白象“多半”袋面中“多半”是商标;千禾“0”酱油中“千禾 0”是商标。这些文字游戏容易误导消费者,引发混淆。
对此,广东经视咨询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颖之表示:我国商标法明确禁止使用带有欺骗性、易误导公众的标识作为商标。因此,即便此类商标注册成功,后续也可能被宣告无效。商家的行为首先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本质上是基于被欺骗而购买产品。其次,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通过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抢占市场。第三,若商家明知产品达不到标注品质,却利用此类商标诱导购买,情节严重时涉嫌消费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