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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因财务造假同日受罚,监管趋严“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6-04-28 19:17来源:新浪新闻阅读:6

近期,ST达华、ST章鼓、ST嘉澳、ST海泰这四家上市公司均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的刘鹏律师指出,投资者若想获得赔偿,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在上市公司发布虚假陈述后购买了其股票;其次,一直持有该股票直至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虚假信息或自行更正之后。

达华智能:巨额罚款警示风险

ST达华作为此次受罚金额最高的公司,其违规行为复杂且性质严重。

该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通过提前确认子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以及在建工程核算错误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达8576.2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4.32%。

此外,公司还隐瞒了一份金额高达7.95亿元、对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购销合同,该合同在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符合在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公司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

山东章鼓:罕见的“反向造假”行为

在多数企业为保壳或融资而选择“虚增利润”的普遍现象下,山东章鼓却采取了“虚减利润”的手段。

根据监管部门的调查,该公司在2024年为达到特定目的,在未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情况下,确认了846.27万元的维修及技术服务收入,并相应确认了销售和管理费用。

此举直接导致公司2024年年报虚减利润总额846.27万元,占10.37%。此类虚减利润的行为之所以受到严惩,是因为它同样扭曲了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误导了投资者对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判断。

监管部门的介入明确传递了一个信号:无论是虚增还是虚减,只要是财务造假行为,都将面临“零容忍”的态度。

对此,若投资者在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公司股票而遭受损失,可报名参与索赔。

嘉澳环保:财务报告造假行为

嘉澳环保的违规操作展现了典型的会计操纵特征,其核心在于利用“时间差”进行利润调节。

调查显示,嘉澳环保子公司年产20000吨的环保增塑剂项目早在2021年12月就已完成试生产并获得验收。按照规定,该项目应被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然而,公司却将此项操作推迟至2024年6月才完成。

这一延迟处理导致公司2022年和2023年年报的财务数据严重失实,延迟计提折旧使得这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分别被虚增了1525.82万元和1044.14万元。尤其是在2023年,这一操作直接将公司账面业绩从亏损转为盈利,性质极为恶劣。

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公司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

海泰发展:贸易业务的“闭环”陷阱

海泰发展的案例则精准打击了所谓的“贸易业务”,揭示了缺乏商业实质的贸易空转问题。

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海泰发展作为中间商参与棉花贸易业务,但未能识别该业务中资金和单据形成的“闭环”交易实质。实际上,相关商品的风险和收益并未发生实质性转移。

这种通过闭环贸易虚增收入的做法是上市公司常见的造假手段。海泰发展因此连续两年虚增了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出现错误,很可能会误导投资者的决策,从而导致投资损失。

受损投资者索赔要求为: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6年2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公司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索赔。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刘鹏律师拥有19年证券维权经验,自2006年执业以来,已成功为包括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在内的300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在办案件超过14000起,胜诉率高达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要点,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致力于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证券维权领域,选择正确的律师至关重要!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选择刘鹏律师,将使您的索赔过程更稳妥、更高效!)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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