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审理多起重磅案件,涉及能源、知识产权与行政权力
美国最高法院当前正审理数宗牵涉能源、知识产权及行政权力领域的重大诉讼,预计在接下来的数月内将陆续公布判决结果。
在雪佛龙公司(Chevron Corp.)的案件中,最高法院已发布裁决。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于4月17日撰写的8票对0票的多数意见,对联邦官员撤诉规定进行了广泛解读,准许石油公司将路易斯安那州教区提起的环保诉讼从州级法院转移至联邦法院进行审理。该案的核心在于雪佛龙公司是否能够援引“联邦官员撤诉”规则,该规则允许将针对联邦官员或“在其指示下运作”的个人提起的州法院诉讼移至联邦法院。托马斯大法官在多数意见中明确指出,法规中的“与……相关”表述应采取广义理解,即“一项事物可以与另一项事物相关,即使两者之间的联系是间接的”。此判决为联邦承包商在联邦法院寻求更有利的诉讼环境打开了方便之门。
在恩布里奇(Enbridge Inc.)的案件中,最高法院于4月22日全票裁定,第28编美国法典第1446(b)(1)条所规定的30天内将案件移送联邦法院的期限,并不适用于衡平法上的中止(equitable tolling)。在本案中,密歇根州总检察长于2019年6月对恩布里奇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关闭横跨麦基诺海峡的5号线输油管道。恩布里奇公司在长达887天后才提出移送动议。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在意见书中强调,如果允许恩布里奇公司的做法,将会损害国会在制定撤诉法规时所追求的平衡目标,即尽早且明确地解决撤诉问题。
在科克斯(Cox Communications Inc.)的案件中,最高法院于3月25日以8票对1票的裁决结果认为,仅仅提供服务并且知晓该服务将被部分用户用于侵权行为,尚不足以构成帮助侵权。根据最高法院的先例,要证明存在帮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被告“诱使”了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被告“销售了为侵权行为量身定制的服务”。科克斯公司既没有诱导用户侵权,也没有提供为侵权行为定制的服务,因此不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这一裁决推翻了此前针对科克斯公司高达10亿美元的陪审团裁决,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范围产生了深远影响。
最具政治争议的案件是特朗普诉芭芭拉(Trump v. United States)案,该案已于4月1日进行了口头辩论,涉及特朗普政府终止非法移民子女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是否违背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美国公民”。最高法院对此案的裁决将对移民政策和宪法解释产生重大影响。预计裁决将在6月底前公布。
责任编辑:张俊 SF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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