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索赔征集开启,易事特投资者索赔再获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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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许峰提醒,兴化股份(002109)因被指存在虚假陈述而触发的投资人索赔程序现已展开。(许峰律师专栏)
2026年4月29日晚间,兴化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该企业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依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此前,经企业自查后察觉2024年度部分业务存在账务处理不当,依照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公司对相关定期报告作出账务差错修正与追溯调整。
许峰律师表示,基于上述情况,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购入兴化股份股票,且在2026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的投资人,现阶段已具备索赔条件。(兴化股份维权入口)
与此同时,4月30日,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易事特(6.060, -0.02, -0.33%)(维权)(300376)投资人索赔案件也于近日向法院递交立案申请。律师提醒,易事特投资人索赔案已产生胜诉判例,此前部分投资人已收到赔付金额,赔偿已落实。
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投资人索赔案部分案件实现调解,通过调解获得赔偿,律师团队同时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事宜,仍在持续接收其他投资人的索赔委托。
2024年12月31日晚间,易事特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显示,涉案主体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易事特借由虚构贸易业务虚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通过实施带有融资属性的代购及代理业务虚报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通过执行具有融资特性的数据中心集成项目虚报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综上所述,易事特通过上述缺乏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融资性代购、代理及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利润总额,致使易事特2017至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虚假记录。
专注于证券维权法律服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依据此前投资人胜诉裁决,于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购入易事特股票,且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的投资人,现阶段仍可提出索赔。(易事特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从事律师执业,专业服务范围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领域维权代理。十余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时仍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案件亦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人若未获赔不收取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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