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署新令:发布《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自2026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强化生态保护,推动矿业的高质量发展,并确保国家矿产资源的安全。《条例》共包含8章79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首先是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制度。针对矿业权的设立、出让、续期以及转让等关键环节,作出了具体且细致的规定。
其次是细化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的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基础性的地质调查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明确申请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具体程序,强化对矿业用地的保障,促进矿产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并明确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所具备的法定效力。
再次是细化矿区生态修复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采矿权人必须承担起矿区生态修复的首要责任,详细界定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中应当包含的内容,并规定了矿区生态修复的最终完成时限和验收程序。
第四是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明确构建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对战略性矿产资源的产品储备、产能储备和产地储备相关制度作进一步细化,完善矿产资源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第五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评估制度,对从事矿产资源勘查的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明确矿业权人之间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机制。同时完善法律责任,明确规定相关违法行为涉及战略性矿产资源时,应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完)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新浪财经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合作媒体,新浪财经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郑重声明: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