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601718)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法院受理
2026年5月2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际华集团(601718)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许峰律师代理的际华集团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安排。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同时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6年4月30日晚,际华集团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际华集团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际华集团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098,495,638.15元、2,997,624,845.12元、550,776,959.10元、1,013,129,465.60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2.48%、14.17%、3.68%、6.54%,虚增营业成本5,078,563,183.57元、2,980,144,144.24元、550,776,959.10元、1,013,129,465.60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2.29%、14.04%、3.60%、6.51%。同时,2020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总额502,111,658.99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0.26%。
长期从事证券索赔法律业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6日到2025年8月9日之间买入际华集团股票,并在2025年8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