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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科生物再获调解,投资者索赔条件公布

发布时间:2026-06-03 15:55来源:新浪新闻阅读:6

2026年6月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600165)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收到了部分投资者的民事调解书,成功获赔。(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该律师代理的索赔案已有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获赔。团队正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并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

2024年4月4日,宁科生物公告公司及虞建明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违法事实如下:

(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宁科生物通过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中科新材),虚增2022年营收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收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导致2022年年报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1、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

2、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3、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专注股票索赔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按前期获赔条件,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买入,且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宁科生物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索赔代理。十余年代理近两百只股票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索赔,部分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无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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