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投资者维权案获终审支持
2026年6月3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负责股票索赔业务的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任子行(300311)投资者维权案件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终审裁定书,广东高院驳回任子行的上诉请求,维持投资者一审胜诉裁定,投资者获得终审胜诉。律师团队同时也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维权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5年7月18日,任子行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监管部门查明,任子行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任子行收购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鸿)51%股权;2016年8月,任子行增持北京亚鸿5%股权;2017年7月,任子行收购北京亚鸿剩余44%股权,北京亚鸿成为任子行的全资子公司。自完成收购后,北京亚鸿一直独立运营并基本沿用了任子行收购前的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
自2018年起,北京亚鸿和任子行分别作为联合体成员陆续中标了多个创新项目,均由北京亚鸿负责具体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北京亚鸿安排签订部分缺乏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
通过上述手段,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36,951,333.48元、48,435,351.70元、26,929,607.0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93%、70.03%、30.79%。任子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2月14日,任子行披露《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专注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许峰指出,依据前期投资者胜诉裁定,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8月10日期间买入任子行股票,且在2024年8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维权。(任子行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团队撰写,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2008年开始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维权代理。十余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时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维权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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