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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程投资者索赔案胜诉,律师团队持续推进立案

发布时间:2026-06-04 15:00来源:新浪新闻阅读:4

2026年5月29日及6月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青岛中程(300208)投资者索赔案件收到法院下发的一审胜诉判决书。目前律师团队正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工作,并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5年10月31日,青岛中程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实,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青岛中程2017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问题

2017年至2021年期间,青岛中程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造假行为,其中风电项目在收入确认条件未满足时虚增收入和利润,光伏项目通过虚构工程进度提前确认收益。2020年至2022年,公司虚增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财务数据,CIS煤矿采矿权证被撤销事项,公司不晚于2020年已知悉;JAYA猛矿矿权于2021年6月到期,但公司未对相关资产进行转销处理,仍作为无形资产列示。

上述违法行为导致青岛中程:2017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0,321.5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92.18%,虚增利润55,276.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136.17%;2018年度虚增营收46,788.7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36.00%,虚增利润21,775.9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94.92%;2019年度虚减营收67,244.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88.83%,虚减利润28,537.8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绝对值的78.36%;2020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023.44万元,占总资产的6.53%,虚减营收34,308.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18.51%,虚减利润28,179.7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绝对值的56.22%;2021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970.36万元,占总资产的7.37%,虚减营收732.6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0.46%,虚增利润500.2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绝对值的5.83%;2022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970.36万元,占总资产的7.42%。

二、青岛中程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专业从事证券索赔法律服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表示,根据此前投资者胜诉判例,在2018年3月12日至2023年4月25日期间买入青岛中程股票,且在2025年1月2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索赔。(*ST中程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执业,服务范围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索赔代理。十余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索赔案件,部分已获胜诉及调解先例。投资者不获赔不收取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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