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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香港影坛大佬内幕交易获刑5个月 此前套现近5亿港元

发布时间:2026-06-09 15:56来源:新浪新闻阅读:2

年届八旬的香港电影界知名人士黄百鸣因触犯内幕交易相关罪名,于6月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接受审理,最终被判处5个月监禁,同时需缴纳超过9.9万港元的罚款以及约37.4万港元的调查费用。

主审法官高伟雄在量刑时强调,黄百鸣作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其行为对香港资本市场的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虽然黄百鸣为香港电影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且其妹妹所获的实际收益金额相对有限,但考虑到其行为可能动摇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法庭决定不采纳以个人声誉受损及健康状况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

案件回顾:

黄百鸣被指控在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在涉及天马影视(现更名为传递娱乐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收购谈判过程中,掌握了该公司的核心信息,随后指使其妹黄洁珍购入相关股份。

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警觉,香港证监会介入调查后,发现黄百鸣涉嫌通过"诱导他人进行交易"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

最终这笔交易以黄百鸣成功套现收场——2017年10月,黄百鸣以4.86亿港元的价格向富力地产创办人张力之子张量转让了58.71%的股权。交易信息公开后的首个交易日,传递娱乐的股价再度上扬12.5%,而收购方在能源与房地产领域的低调背景,为这场资本运作增添了更多的想象空间。

2025年2月27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正式启动针对黄百鸣的刑事追责程序。经法院审理后,认定黄百鸣"指使或促使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的罪名成立。

法官批评黄百鸣的辩解"缺乏依据且难以成立"

此前经法院审理后,黄百鸣已被判定内幕交易罪名成立。法官指出,黄百鸣身兼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理应对相关事务保持高度审慎,不应在交流中向他人建议在特定价格买入其公司股票。法官认为黄百鸣的相关陈述"既缺乏依据,又难以成立",完全无法令人信服,因此不予采纳其证词。

目前,黄百鸣已提出保释申请以等待上诉,并已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