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消费:八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促进AI与消费深度融合,挖掘消费新增长点,激发消费新动能,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及丰富的消费数据资源,加快新一代AI产品、服务与场景的示范应用,推动AI技术深入千家万户与市场,培育消费新动能,促进AI产品迭代升级,开辟新产业赛道,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
(一)丰富人工智能产品供给。完善新品研发机制,加速推出新一代智能手机、电脑、电视,推广智能家居、智能厨卫及照明设备,推动消费电子与家电更新换代。壮大智能穿戴市场,重点推广具备高显示度的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场景。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带动车载终端消费,构建“人、车、家”全场景智能生态。推动AI与脑机接口、AR、VR、MR等技术融合,研发国际领先且潜力巨大的新产品。
(二)激发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潜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研发具备多模态感知和场景自适应能力的类人机器人,带动四足、仿生机器人升级。聚焦“一老一小”群体,加快养老、陪伴机器人及AI生活助手的应用示范,增强情感陪伴、健康监测、移位助行及智慧家务等功能。
(三)搭建人工智能新品首发平台。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提升国际影响力,打造产品展示窗口与方案发布平台。支持新品首发首展,利用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数贸会等展会展示AI新服务。支持企业开设品牌店及体验中心,举办新品发布,组织“人工智能进万家”活动。
三、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
(四)推进人工智能+居家服务。促进生活服务业智能化,提升标准水平。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冰箱、厨房设备,提供个性化家庭服务。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推广智能全屋定制。研究将智能家居纳入“好房子”建设指南,加速AI技术落地。
(五)提速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优化全国养老信息平台,构建“一张网”。指导机构运用AI技术,布局信息化管理与智能安防,配备护理及康复机器人,设置专区展示。开展智能养老机器人攻关与试点,加快家庭、社区及机构场景应用。推进家庭智能化与适老化改造,支持购买智能预警设备。
(六)发展人工智能+文化旅游。推动AI赋能旅游,深度融合行程规划、票务、导览、预订等全链条。支持4A级景区及夜间消费集聚区打造AI+实景体验。指导景区配备AI眼镜、耳机,提供智能导览。鼓励AI辅助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及沉浸式体验创作,丰富文化供给。
(七)促进人工智能+住宿餐饮。加快酒店智能化,推广服务机器人、语音控制及自助入住设备。利用AI提升境外人员入住便利。引导智慧食堂建设,在机关、学校、医院推广自助取餐、智能结算及自助咖啡机等设备。
(八)提升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推动AI赋能教育强国,建设生成式AI教育大模型,推动大模型从课堂走向应用。升级数字基础设施,打造智慧课堂标杆。研发AI辅助学习助手及教师助手,创新人机协同教学模式。提升教师数字与智能教学能力,培育新型教师队伍。
四、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
(九)促进人工智能+批发零售。发展智能零售,实施创新提升工程,结合街区改造推动商圈智能化,建设智慧商店与商圈。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推动农产品、菜市场及交易市场智能化升级。
(十)推进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深化电商与AI融合,赋能运营、客服、设计、营销及直播全流程。创新数字人直播与虚拟体验,优化智能客服与推荐。推广创意内容生成及智能质检工具。鼓励平台开设“人工智能+消费”专区。
(十一)推广人工智能+物流配送。发展智能物流,支持智慧园区、港口、仓库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推广自助提货柜、智能信包箱。稳妥发展无人配送,在工业园区、学校、山区划定区域,开展无人车、无人机试验。
五、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
(十二)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指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及创新先导区布局集聚区,建设体验中心。鼓励在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景区等公共场景创新产品租赁、共享、试用模式,促进应用普及。
(十三)创新应用场景。制定建设指引,建立开放清单与典型案例库。建设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商业化落地。组织场景对接活动,支持智能体创新及融资租赁等模式。
六、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
(十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资金,推动AI消费应用,落实购新政策,鼓励地方制定补贴,重点支持新一代智能终端。用好消费贷款贴息,开发金融产品。发挥国家AI产业投资基金作用。
(十五)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结合“车路云一体化”试点,超前布局智能路侧设施、边端算力及交通安全管理平台,满足智能网联车与无人配送车需求。
(十六)健全“人工智能+消费”标准体系。落实《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编制终端技术、安全、互联及行业应用标准。建立智能化分级评估体系。完善标准化组织,推动跨行业互联及国际标准衔接。
(十七)筑牢安全防线。加强消费领域大模型全生命周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内容安全建设。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完善算法与反欺诈治理。
各部门需加强协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因地制宜,推动措施落地。商务部牵头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总结经验,推广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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