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AI产业扶持政策九大看点全面解读
一、起草缘由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关键驱动力,是带动科技进步、实现产业升级、提升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引擎。2025年8月,国家层面出台《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2025年11月,福建省发布《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为积极响应国家及省级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布局,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窗口期,我市在深入调研产业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城市成功经验,衔接省级政策框架,突出福州地方特色,制定了《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编制流程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市数据管理局主导,联合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十余家相关部门共同起草《措施》。编制过程中紧密结合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经过多轮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后呈报福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5月20日经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6月3日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执行。
三、核心内容
《措施》围绕模型开发、技术研发、场景落地等九大方面制定具体举措,具体包括:
(一)培育行业专属模型。
1.对于通过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模型,按照每个模型给予企业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补。
2.对于通过省委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的模型,按照每个模型给予企业不超过10万元资金奖补。
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上限为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研发成果转化。
1.对于新获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补支持。
2.每年对运营成效显著的服务平台或验证中心给予单家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3.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在省级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基础上,提供最高300万元市级配套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拓展标杆场景落地。
1.对于企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且成效突出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2.每年遴选不超过10个高价值市级人工智能标杆应用场景或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企业梯队培育。
1.加大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引进力度,扶持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做大做强;
2.每年筛选一批具有上市潜力、发展态势良好的新质生产力领域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园区载体建设。
1.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布局人工智能产业,创建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承载区和先行区,强化以商招商、平台招商、园区招商,配套建设孵化基地、中试基地等。
2.鼓励福建省人工智能产业园运营主体对入驻的人工智能产业企业或团队给予租金减免等创新资源扶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招商办,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优化普惠算力供给。
1.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主动对接省级一体化算力网络,规范实施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建设、做好新建算力基础设施的指导服务;同时积极落实“东数西算”部署要求,对接国家算力枢纽西部节点的优质算力资源,增强算力供给能力。
2.主动协助企业申报省级算力相关补贴,切实降低企业在模型训练、智能推理、数据处理等应用场景中的算力使用成本,让各类市场主体能够便利、经济地获取算力资源。
〔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数字福州集团,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促进数据开放应用。
1.依托省级、市级数据应用平台,通过“可用不可见”等模式,向我市人工智能企业提供医疗、教育、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公共数据资源,为企业产品研发应用提供数据保障。
2.围绕人工智能发展需求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试点示范;实施人工智能数据汇聚工程,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等在“数据沙箱”构建通用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标准测试数据集以及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等,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直各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强化人才支撑体系。
1.对于掌握国际前沿技术成果、优秀OPC、AIGC企业创始人或核心人员等来榕转化落地、能实现重大产业突破的人工智能顶尖人才和团队,符合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和资助;支持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企业参与省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
2.鼓励城乡劳动力参加人工智能职业技能培训,对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最高3000元补贴。
3.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人工智能产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
4.开展我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数据管理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构建AI基础生态。
1.对于企业自主研发生产,并在本市实现规模化应用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工智能硬件新产品(与入选国家级或省级不重复)给予奖励,单个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年奖励的产品最多不超过6个。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适用期限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五、重要提示
本措施涉及市级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本市其他同类政策与本措施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具体操作细则由各责任单位另行制定。
六、咨询渠道
福州市数据管理局:0591-8376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