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布17条措施 加速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消费升级
日前,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以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为核心脉络,围绕拓展智能商品消费、升级服务消费体验、打造创新消费场景三大主攻方向,以示范应用为突破口,共推出5大领域17项具体措施。
天津市滨海新区一家商场内展示的智能眼镜产品。新华社 图
聚焦人工智能+商品消费领域,《意见》明确要扩充人工智能产品供给,健全新品研发体系,加速推出新一代AI手机、智能电脑、智能电视,普及智能家电、智能厨卫、智能照明等家居品类,促进消费电子与家居家电迭代更新。着力培育人工智能机器人市场,瞄准老年人和儿童等重点群体,推进养老机器人、陪护机器人、AI生活助手等创新产品落地应用。搭建人工智能商品首发阵地,助力AI产品首展首秀,举办"人工智能进万家"主题推广活动。
围绕人工智能+服务消费领域,《意见》针对居家、养老、文旅、住宿餐饮、教育教学五大应用场景提出系列举措。居家领域,推动智能扫拖机器人、智能冰箱、智能厨房设备等普及,打造定制化、智慧化家庭服务;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推广全屋智能定制新模式,探索将智能家居纳入"好房子"建设规范。养老领域,引导养老机构引入AI技术,配置智能护理机器人、康复辅助机器人等设备,实施家庭智能化及适老化综合改造。文旅领域,促进人工智能与旅游全链条融合,覆盖行程定制、票务服务、导览讲解、酒店预订等环节;支持借助AI技术助力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沉浸式体验等艺术创作,扩充优质文化供给。住宿餐饮领域,加速酒店业智慧化转型,推广酒店服务机器人、客房语音控制、自助入住等应用,在机关、学校、医院等场所推广"智慧食堂"。教育教学领域,启动生成式AI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工程,推动大模型从课堂向实际应用延伸;研发AI助学助手、教师智能助手等终端产品,探索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学新模式。
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领域,紧扣零售、电商、物流三大核心环节,《意见》要求提速智能零售发展,推进零售业创新升级工程;促进电子商务与人工智能全面融合,覆盖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直播等全业务场景,倡导电商平台设立"人工智能+消费"专属频道;加速智能物流布局,支持智慧物流园区、智慧港口、智慧仓储设施建设,在工业园区、高校、山区等特定区域开展低速无人车、无人机等试点应用。
在推广应用与环境保障方面,《意见》提出打造"人工智能+消费"示范集聚区,建设若干人工智能体验中心;倡导以商圈、步行街、景区、博物馆、养老机构等公共空间为载体,探索AI产品租赁、共享、试用等创新模式;支持各地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范围内,自主出台补贴措施,重点扶持"人工智能+"行动所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消费等。
政策全文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建发2026年第89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促进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挖掘消费新增长点,激发消费新动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丰富消费场景、海量消费数据等优势,加速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示范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走进千家万户、遍布千商万店,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与新动能,带动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持续迭代,开拓人工智能新产业新赛道,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
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
(一)扩充人工智能产品供给。健全人工智能新产品研发体系,加速推出新一代AI手机、智能电脑、智能电视,普及智能家电、智能厨卫、智能照明等智能家居产品,促进消费电子与家居家电迭代更新。培育智能穿戴消费市场,强化AI眼镜等新品研发推广,重点打造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高显示度消费场景。大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带动智能化车载终端消费,构建"人、车、家"全场景智能生态。推动人工智能与脑机接口、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混合现实(MR)等技术融合创新,推出一批国际领先、消费潜力突出的新产品。
(二)培育人工智能机器人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研发具备多模态感知和场景自适应能力的人形机器人,带动四足、仿生等机器人产品迭代升级。面向"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加速养老机器人、陪护机器人、AI生活助手等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增强情感陪伴、健康监测、移位助行、智慧家务等功能。
(三)搭建人工智能商品首发阵地。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将其打造为人工智能产品展示窗口与中国方案发布平台。支持AI产品首展首秀,借助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展示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支持人工智能企业设立品牌专卖店、展示体验中心,举办新品发布活动。组织"人工智能进万家"推广活动。
三
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
(四)推动人工智能+居家服务。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智慧化升级,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加速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智能冰箱、智能厨房设备等产品,提供个性化、智慧化家庭生活服务。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推广全屋智能定制新模式。研究将智能家居及服务纳入"好房子"建设规范,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好房子"建设中的应用。
(五)加速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完善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构建全国养老服务"一张网"。引导养老机构运用AI技术,部署信息化管理、智能安防等系统,配置智能护理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产品,设立智能养老产品集中展示专区,提供安全、智慧的养老服务。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联合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加速智能产品在家庭、社区及养老机构等场景的验证与迭代。实施家庭智能化及适老化综合改造,支持购置智能化安全风险防范预警设备。
(六)发展人工智能+文化旅游。促进人工智能与旅游全链条融合,覆盖行程定制、票务服务、导览讲解、酒店预订等环节。支持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打造人工智能+实景体验项目。引导旅游景区配备AI眼镜、AI耳机等智能产品,提供人工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积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借助AI技术助力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沉浸式体验等艺术创作,扩充优质文化供给。
(七)促进人工智能+住宿餐饮。加速酒店业智慧化转型,推广酒店服务机器人、客房语音控制、自助入住等应用。运用AI技术提升外籍人士酒店入住服务便捷性。引导建设智慧餐饮,在机关、学校、医院等推广"智慧食堂",普及自助取餐柜、智能识别结算系统、自助咖啡机等智能设备。
(八)提升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强国,启动生成式AI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工程,推动大模型从课堂向实际应用延伸。升级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打造智慧课堂标杆示范。研发AI助学助手、教师智能助手等终端产品,探索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学新模式。增强教师数字教学、智能教学能力,培养智能时代新型教师队伍。
四
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
(九)促进人工智能+批发零售。加速智能零售发展,推进零售业创新升级工程,结合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推动老旧商业购物中心转型、步行街商圈智慧化升级,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开展"千集万店"改造升级,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设施智慧化转型。
(十)推进人工智能+电子商务。促进电子商务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覆盖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直播等全业务场景。创新数字人直播、虚拟体验等沉浸式消费场景,优化智能客服、智能推荐等个性化消费体验。推广创意内容生成、智能质检系统等工具,提升运营效能。倡导电商平台设立"人工智能+消费"专属频道。
(十一)推广人工智能+物流配送。加速智能物流布局,结合国家物流枢纽总体布局,支持智慧物流园区、智慧港口、智慧仓储建设。运用AI技术完善县乡村三级智能物流配送网络,普及自助提货柜、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终端设施,提升偏远地区物流覆盖水平。稳妥推进无人配送,在工业园区、高校、山区等特定区域开展低速无人车、无人机等试点应用。
五
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
(十二)建设"人工智能+消费"示范集聚区。引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及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因地制宜布局"人工智能+消费"示范集聚区,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体验中心,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新场景示范推广。倡导以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景区、博物馆、养老机构等公共空间为载体,探索AI产品租赁、共享、试用等创新模式,促进商业应用与普及推广。
(十三)创新应用场景。制定"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建立"人工智能+消费"领域应用开放清单,开展"人工智能+消费"典型案例评选。建设消费领域重点行业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商业化落地。组织"人工智能+消费"场景对接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匹配。支持开展智能体应用创新。倡导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创新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六
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
(十四)强化财政等资金保障。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推动AI技术在消费领域普及应用,落实数码及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支持各地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范围内自主出台补贴措施,重点扶持"人工智能+"行动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消费。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消费者购买AI相关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消费者购买AI产品的金融需求开发相关产品与服务。发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助力"人工智能+消费"发展。
(十五)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结合"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工作,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城市无人配送车等应用需求,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边端算力、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城市智能设施。
(十六)健全"人工智能+消费"标准体系。加快落实《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编制人工智能终端基础技术、安全可信、互联互通、行业应用等产品标准。建立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标准与评估体系。完善"人工智能+消费"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快相关标准制定。推动跨行业跨品牌互联互通、内外贸标准认证体系衔接,提升国际标准话语权。
(十七)筑牢安全底线。在消费领域大模型研发、设计、训练、部署、运行全环节,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等能力建设。健全"人工智能+消费"监管机制,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完善大数据算法、消费欺诈等治理举措。
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创新探索力度,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推广,为"人工智能+消费"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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