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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人工智能+典型场景遴选工作

发布时间:2026-06-23 18:43阅读:2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场景培育与开放应用的决策部署,抢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场景对技术迭代、产业升级、业态创新的牵引赋能作用,持续丰富我省人工智能应用生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挖掘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高质量的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以场景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结合我省产业基础与发展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规模化落地应用,通过常态化遴选、培育、推广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打通技术研发、产品落地、场景适配、产业赋能全链条。重点挖掘一批技术先进、实用性强、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优质场景,破解人工智能技术落地难、场景适配弱、供需对接不畅等问题,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全省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体系,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立足实际、聚焦重点。紧扣我省产业特色、治理需求和民生短板,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优先遴选贴合本地发展实际、具备落地基础和推广价值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2.坚持创新引领、实效优先。突出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创新,重点选拔技术迭代性强、智能化水平高、降本增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的场景,杜绝形式化、同质化场景申报。

3.坚持开放共享、供需联动。畅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单位人工智能+场景供需渠道,推动优质场景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放共享,促进技术、数据、算力等要素高效配置。

4.坚持示范带动、迭代升级。建立人工智能+场景遴选、培育、推广、迭代长效机制,以典型场景为示范,带动全行业、全领域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持续推动场景优化升级。

二、遴选范围与重点方向

本次遴选面向全省各地区、各行业领域,聚焦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涵盖产业转型升级、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科技创新、跨界融合、国际合作六大领域,具体重点方向如下:

(一)人工智能+产业升级类应用场景

1.先进制造业:围绕但不限于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环节的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2.现代农业:围绕但不限于智慧种养、农产品智能溯源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3.智慧物流:围绕但不限于供应链智能调度、智慧仓储、无人配送、全场景智慧交通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二)人工智能+社会治理类应用场景

1.政务服务:围绕但不限于智能审批、政务服务智能问答与“一件事”导办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数据局)

2.城市治理:围绕但不限于智慧监管、城市运行智能调度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3.应急管理:围绕但不限于灾害智能预警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4.智慧水利:围绕但不限于遴选水利监测、水文预警、水利工程智能运维等智能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5.生态环保:围绕但不限于生态智能监测、污染溯源与应急响应推演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6.公安安全:围绕但不限于政治安全、反恐反恐、情报指挥、侦查打击、基础管控、规范执法、经济安全、移民管理等智能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三)人工智能+民生服务类应用场景

1.医疗卫生:围绕但不限于辅助诊断、远程智能诊疗、智能药物研发与不良反应监测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教育科创:围绕但不限于智慧教学、智能学情分析与自适应学习路径、AI科创实验室与虚拟仿真实训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3.养老服务:围绕但不限于养老机构智慧安防、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机构、社区以及居家老年人失能失智照护、安全监护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4.文化旅游:沉浸式文旅体验、智能导览与个性化行程规划、文物数字化保护与智能修复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5.就业服务:围绕但不限于智能就业匹配、AI简历优化与模拟面试、劳动力市场趋势预测与技能培训推荐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6.便民服务:围绕但不限于民生事项智能办理、智能政策问答与办事预审、基层矛盾智能调解与法律咨询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类应用场景

1.技术攻关:围绕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验证、实验场景智能模拟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2.成果转化:围绕但不限于新技术小试中试适配、科技成果智能评估与精准对接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3.科研赋能:围绕但不限于科研数据智能分析、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五)人工智能+跨界融合类应用场景

1.多领域业态融合:围绕但不限于5G、虚拟现实、大数据、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的沉浸式消费、智慧商圈、低空经济智能应用、绿色能源智能管控、跨界场景协同赋能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数据局)

2.金融科技:围绕但不限于智能化信贷融资、智能反洗钱反诈风控、金融垂域模型与智能体生态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

(六)人工智能+国际合作类应用场景

国际合作:围绕但不限于跨境数字经贸智能合作、国际人才智能引育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三、遴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全省范围内从事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场景建设、应用落地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省级相关单位及各设区市、县(市、区)相关主体均可申报,申报主体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

(二)场景基本条件

1.合规性:场景建设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安全规范和行业标准,无安全隐患、无违规建设运营情况。

2.创新性:场景依托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具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或应用创新,区别于传统信息化应用,具备一定技术壁垒和迭代空间。

3.实效性:场景已落地应用或具备明确落地计划,能够切实解决行业痛点、治理难点、民生堵点,实现降本增效、提质赋能,应用成效可量化、可验证。

4.示范性:场景具备较强的复制性、推广性和通用性,可在本行业、本领域快速普及,对全省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开放性:鼓励场景资源开放共享,优先支持可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放测试、应用、合作的场景项目。

四、遴选流程

本次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工作按照“自主申报、初审核查、部门联审、公示公布、培育推广”的流程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主申报

各申报主体对照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自主梳理申报场景,如实填报《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申报表》,按要求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各地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材料并反馈省级所属主管单位,同步抄送属地发展改革委。

(二)初审核查

1.省级各牵头单位负责本领域申报场景的初审核查、汇总工作,对照职能职责审核场景合规性、适配性,筛选优质场景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2.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单位申报场景的初审核查、汇总工作,结合区域产业特色择优推荐,统一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三)部门联审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统一遴选标准,邀请相关部门,对通过初审的场景进行指标赋分,最终根据分类指标加总后,汇总分数并排序,形成拟入选场景清单。

(四)公示公布

对拟入选的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入选场景清单,向全省公布。

(五)培育推广

建立入选场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场景运行、迭代升级情况,对成效突出的场景重点推广,对停滞落后、不符合要求的场景动态清退。

五、职责分工

1.省发展改革委:总牵头统筹负责全省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遴选、评审、公示、动态培育全流程,制定统一标准,统筹行业、属地、专项部门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各省级行业主管单位:统筹本行业全省场景建设,指导市县行业机构开展征集初审,审核全省本行业上报场景,推动技术融合、场景迭代与成果推广,配合省级联审培育工作。

3.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专项负责科研院所、高校、国企场景摸排审核,复核对应领域申报场景,推动场景开放共享、择优推荐,配合做好后续培育推广工作。

4.市、县(市、区)发改部门:负责属地场景摸排征集、宣传动员与初审核查,接收属地各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结合区域产业特色择优筛选、汇总梳理后统一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5.各申报主体:如实提交申报材料,扎实推进场景建设、落地应用,配合做好评审、复核、跟踪培育等工作,持续优化场景功能和提升应用成效。

六、工作进度与材料报送

(一)时间安排

1.申报征集阶段: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4日,全面开展场景征集、申报工作。

2.初审汇总阶段:6月26日前,各省级单位、各地市完成初审汇总,上报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

3.评审公示阶段:7月3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公示及名单公布工作。

(二)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完整填报相关附件表格,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规范,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时书面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高技处,同步报送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协同支持

统筹整合产业、科技、人才、财税等相关政策,将入选优质人工智能场景纳入全省场景创新重点培育清单,优先对接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场景项目给予要素保障、政策倾斜。

(二)强化场景开放共享

推动政府、国企、高校、科研院所优质人工智能场景对外开放,鼓励民营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参与场景建设运营,搭建场景供需对接平台,促进技术、数据、算力、场景资源高效流通配置。

(三)强化示范推广应用

通过官方平台、行业会议、典型案例汇编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优秀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组织开展场景观摩、经验交流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人工智能应用规模化、常态化发展。

(四)强化动态监管服务

建立场景常态化跟踪、评估、督导机制,及时掌握场景建设进度、应用成效及存在问题,精准提供指导服务,规范场景建设运营,防范重复建设、低效建设,保障人工智能场景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韩志周,电话:0571-87054876;

吕 洪,电话:0571-81050680。

附件:1.省级有关部门名单

2.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汇总表

3.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申报表

4.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说明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