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在线 | 食客用AI合成诊断书及呕吐物图片,敲诈餐饮店“赔偿金”……
当造假变得轻而易举
谁来判断“真伪”
有些“小聪明”
没用对位置
就会变成惩罚
AI制“病”,店家上当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杨某在多家饭馆就餐或点外卖后,借助AI软件炮制了他与女友得急性肠胃炎的假病历、诊断书、电子收据、呕吐物图片等证明,并扬言要向市监部门、12315维权热线等举报,或在消费平台发布差评,借此向饭馆勒索“医药费”。部分商家因害怕被投诉或给差评而无奈同意给钱。
经调查,杨某通过上述手段敲诈得手总计2500元,还有7000多元敲诈未果。
2026年1月,杨某被警方抓获。落网后,杨某已全数退赔并取得受害方谅解。
法院:嫌疑人行为构成
敲诈勒索罪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嫌疑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杨某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已全数赔偿并获谅解,依法可予从轻惩处。杨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从宽发落。
最终,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杨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法官:谨防AI被不法之徒滥用
沦为犯罪凶器
近些年,伴随AI科技的飞速进步,运用AI生成文本、制作图像等功能给日常工作生活带来许多便捷,但也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沦为作案利器,需要社会各界提高防范。
一、借助科技造假敲诈勒索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该罪名需同时满足以下主客观条件:主观层面,行为人持直接故意心态,且带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层面,行为人通过对受害人施加威胁或者要挟手段,逼迫其当场或在规定期限内交出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或多次进行敲诈勒索举动。
消费者基于真实消费受损,依法向商家主张合理索赔,具有事实支撑与法律依据,受法律保护。而本案中,杨某利用AI制作虚假就诊凭证、呕吐图片等全套素材,捏造吃饭致病的事实,并以投诉、差评等手段相要挟勒索钱财,其主观上仅有非法牟利企图,客观上利用商家害怕口碑受损、停业核查等经营心态施压。结合涉案金额已达数额较大标准,其行为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条件,依法定罪惩处。
二、AI不可用于非法牟利
本案属人工智能应用催生的新型网络敲诈案件。伴随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普及,图片制作、文档造假、素材拼接等智能工具使用门槛大幅降低,也让新型犯罪更具隐蔽性、欺骗性。人工智能的创造初衷是赋能生产生活、造福大众,绝非违法犯罪的“帮凶”,任何个人不得利用新科技捏造事实、制造假象,并借此非法牟利。滥用AI等智能工具伪造证据、编造纠纷、恶意勒索财物,只要符合刑事犯罪构成条件,均需承担对应刑事责任。
本案中,嫌疑人杨某逾越AI技术应用底线,滥用AI伪造就诊凭证等看似逼真的虚假材料,构建了完整的“受害证据链”,向商家勒索钱财,既有悖诚信原则,更触碰法律底线,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经营者应谨慎应对,消费者需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面对AI造假“碰瓷”举动,法官在此提示:
广大经营者切勿抱有“花钱买平安”的心态,需妥善保存各类经营凭据,仔细审查索赔材料,警惕AI炮制的虚假证据。遭遇恶意要挟时,需及时保存证据、报警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若遇到纠纷也须坚守诚信、依法依规,切莫利用AI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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