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八部门联合发文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商建发2026年第89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部署,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激发消费新增长动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丰富消费场景和海量数据资源,加快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的示范应用,推动AI走进千家万户、融入千商万店,培育消费新动能,带动技术迭代与产业升级,开辟新产业赛道,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
二、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
(一)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完善人工智能产品研发机制,加速推出新一代智能手机、电脑、电视,推广智能家电、厨卫、照明等家居产品,推动消费电子与家用电器更新换代。培育智能穿戴市场,加快人工智能眼镜等产品研发与推广,重点打造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高感知场景。大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带动车载智能终端消费,构建‘人—车—家’联动智能生态。推动人工智能与脑机接口、AR、VR、MR等技术融合,研发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广阔消费潜力的新产品。
(二)促进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研发具备多模态感知与自适应能力的人形机器人,带动四足、仿生机器人升级。面向‘一老一小’群体,加快养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AI生活助手等产品应用示范,提升情感陪伴、健康监测、助行助卧、智能家务等服务能力。
(三)建设人工智能商品首发平台。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提升国际影响力,打造AI产品展示窗口与中国方案发布平台。支持AI新品首发首展,依托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全球数贸博览会等平台展示新技术新服务。鼓励AI企业设立品牌专卖店与体验中心,举办新品发布活动。组织开展‘AI进万家’专项行动。
三、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
(四)推动人工智能+居家服务。促进生活服务智能化升级,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快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冰箱、厨房设备等,提供个性化智能家庭服务。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推广智能全屋定制模式。研究将智能家居纳入‘好房子’建设指南,加速AI技术在宜居住房中的应用。
(五)加快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优化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构建‘一张网’服务体系。指导机构应用AI技术部署信息化管理、智能安防系统,配备护理机器人、康复机器人,设立智能养老产品展示区,提供安全智能服务。开展智能养老机器人试点攻关,推动在家庭、社区、机构等场景应用验证与迭代。推进家庭智能化适老化改造,支持购置智能安防预警设备。
(六)发展人工智能+文化旅游。推动AI与旅游全链条融合,涵盖行程规划、票务、导览、住宿等环节。支持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夜间文旅集聚区打造AI+实景体验项目。引导景区配备AI眼镜、耳机,提供智能导览服务。鼓励利用AI辅助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及沉浸式内容创作,丰富优质文化供给。
(七)促进人工智能+住宿餐饮。加快酒店智能化升级,推广服务机器人、语音控制系统、自助入住终端。提升境外游客入住便利性。引导建设智能餐饮,推动机关、学校、医院等场所设立‘智慧食堂’,推广自助取餐柜、智能结算系统、自助咖啡机等设备。
(八)提升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推动AI赋能教育强国,实施生成式AI教育大模型专项,推动大模型从课堂走向实践。升级教育数字化基建设施,打造智慧课堂标杆。研发AI学习助手、教师智能终端,创新智能学伴、人机协同教学模式。提升教师数字教学能力,培育智能时代新型师资队伍。
四、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
(九)促进人工智能+批发零售。发展智能零售,实施零售创新提升工程,结合老旧街区改造,推动传统商圈智能化升级,建设智慧商店与智慧商圈。推进‘千集万店’改造,推动农产品市场、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设施智能化升级。
(十)推进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深化电商与AI融合,赋能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直播等全流程。创新数字人直播、虚拟体验等沉浸式场景,优化智能客服与推荐系统。推广创意内容生成、智能质检工具,提升运营效率。鼓励电商平台设立‘AI+消费’专属专区。
(十一)推广人工智能+物流配送。发展智能物流,结合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支持智慧园区、港口、仓储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智能配送体系,推广自助提货柜、智能快件箱,提升偏远地区覆盖率。稳妥推进无人配送,在园区、学校、山区等区域试点低速无人车与无人机应用。
五、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
(十二)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指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试点城市和AI先导区因地制宜布局AI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体验中心,推动新技术新服务落地。鼓励在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景区、博物馆、养老机构等场景开展租赁、共享、试用等新模式,促进普及应用。
(十三)创新应用场景。制定‘AI+消费’场景建设指南,发布开放应用清单,遴选典型案例。建设消费领域国家AI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商用。组织场景对接活动,促进供需匹配。支持智能体创新,鼓励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展AI应用场景。
六、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
(十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推动AI技术在消费领域普及,落实数码与智能产品购新政策,鼓励地方在以旧换新框架下制定补贴措施,重点支持新一代智能终端消费。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购买AI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发挥国家AI产业基金作用,助力‘AI+消费’发展。
(十五)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结合‘车路云一体化’试点,面向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配送车等需求,超前布局智能路侧设施、边缘算力、交通管理平台等城市智能基础设施。
(十六)健全标准体系。加快实施《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制定终端基础技术、安全可信、互联互通、行业应用等标准。建立AI终端智能化分级评估体系。完善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快制定相关标准。推动跨行业、跨品牌互联互通与内外贸标准衔接,提升国际标准话语权。
(十七)筑牢安全防线。在AI大模型研发、训练、部署、运行全链条,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能力。健全‘AI+消费’监管机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算法治理与消费欺诈防控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加大政策支持,形成合力。各地要因地制宜,深化创新探索,确保政策落地。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适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为‘人工智能+消费’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