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布:2026年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正式启动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级相关机构,各有关组织: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促进人工智能高水平发展,现公布2026年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所有申报项目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和相关指引规定,所有附件材料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涵盖项目主导单位和项目协作单位。
2.项目主导单位应是注册在四川省境内,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创新实体,倡导企业主导申报;高校、研究机构、医疗单位等主导的,需联合企业共同申报。
3.项目协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的独立法人科研组织、高校、医疗单位及其他具备创新潜力的企业及机构。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若发现项目或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批准,申报单位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制档案。
5.多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署该项目协作协议(加盖法人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1(不要求承担单位配套自筹资金的项目除外)。涉及自筹的项目需提交自筹承诺,其中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协作单位)需同时提供证明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6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二季度货币资金期末值、6月末对账单资金余额、6月末资金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自筹资金。也可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和以上任意一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和资金合计不低于自筹资金。财务数据保密的企业除外。
7.项目申报单位诚信记录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制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条件。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责任人和项目参与者。
2.项目责任人应为实际主持此项目研究的科技工作者。
3.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责任人通常应为牵头单位人员。依据《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责任人。
6.项目责任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限申报1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在研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项目责任人不得主导申报。
7.项目参与者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三)推荐单位条件。
1.各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本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提交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审核,准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送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
3.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四)其他条件。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引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指引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径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4.项目执行期从2026年9月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引要求。
5.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7.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申报流程
(一)身份获取。
牵头单位管理员、项目责任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牵头单位和项目责任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指引查看。
项目责任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引查看”中查看。
(三)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责任人填写。项目责任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并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书修改。
在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责任人、牵头单位可在线自主撤回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五)牵头单位审核。
牵头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六)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不受理牵头单位直接报送。
申报时限
1.牵头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8时自动关闭。
2.推荐单位系统推荐和报送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18时。
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厅323室,联系人:游晓峰028—86710230。
注意事项
项目评审拟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请申报单位提前准备8分钟PPT。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纸件在答辩评审时统一提交。
申报咨询
(一)项目指引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0230。
(二)项目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85481881、028-85231642。
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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