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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四大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7-16 15:20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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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国务院关于推进“人工智能+”的战略规划以及工信部等八部门启动的“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落实人工智能驱动新型工业化“五个百项”计划,促进人工智能在制造业关键场景、核心企业和重要行业的深入运用,培育并壮大新型生产力,全面高效地赋能新型工业化。经过研究,现决定启动2026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的培育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重点培育方向涵盖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和“数智优品”四个类别。2026年计划培育应用场景50个、应用标杆企业25家、人工智能服务商30家,以及“数智优品”80项。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在浙江省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需具备规范的经营管理和完善的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或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数据伪造、重大消费投诉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等情形。

(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1.申报单位应为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或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机构。

2.申报的应用场景需在浙江省范围内实施,应用主体须属工业领域,且主要投资发生于2025年1月1日之后。

3.申报的应用场景应成效突出,具备典型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复制推广性,且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

1.申报单位需为“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内的制造企业,2025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2.申报单位在2024至2025年间的信息化总投入(含信息化软硬件、信息技术服务、工业网络部署等ICT投入,不含土建和工业制造设备投入)需超过500万元,其中在算法模型、算力、数据、智能体等人工智能技术方面的投入超过200万元。

3.申报单位应在人工智能行业模型和特色智能体应用方面已形成典型实践案例,实现关键工艺环节的智能化进阶、生产经营的降本增效和业务模式的创新升级,具备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可复制推广价值。

(四)人工智能服务商

1.申报单位应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软硬件产品研发、开发、系统应用和集成服务等核心产业,通过模型、算法、算力、智能体、智能终端、智能设备等,在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工具、平台或解决方案的服务商。

2.申报单位需拥有成熟的项目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近三年在浙江省内至少成功交付2个服务项目,重点聚焦工业领域的赋能创新应用。

3.鼓励省级数字化服务商和“浙江数商”拓展人工智能技术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数字化服务商和“浙江数商”申报人工智能服务商。

(五)人工智能“数智优品”

1.申报产品的条件

(1)产品应为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模型(算法)、软件智能体或终端产品等,能够执行复杂任务,提供智能化服务和交互体验,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具备良好的生态基础。

(2)产品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研发证明。

(3)申报“数智优品”须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产品应质量可靠、功能完善、性能卓越,并附有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若申报产品涉及算法或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需提供网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

(4)产品应具备一定的销售收入或展现出良好的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2.申报方向

(1)模型/算法。涵盖通用大模型、垂直行业大模型、场景小模型和智能算法等。

(2)软件智能体。包括具备自治性、反应性、社会性和预动性等特征,以软件形式应用于各领域的智能体。

(3)智能终端产品。包括AI手机、AI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驾驶终端、智能机器人、工业终端、商业终端及其他终端等。

(4)其他。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其他产品。

三、申报流程

通过统一申报、分方向评选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企业登录“浙企之家”网站(地址:https://zj87.jxt.zj.gov.cn/zj87-hqzc/index.html#/enterprise),进入“2026年人工智能‘五个百项’培育”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在线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佐证材料。每个单位可申报多个类别,但在同一申报类别中仅限择优选择1项。

(二)地方初审。相关县(市、区)经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各设区市经信局复核后盖章并上传推荐汇总表。

(三)评审认定。省经信厅对各地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最终形成2026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的培育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需高度重视浙江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指导。鼓励相关领域的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积极组织成员单位申报。意向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其中基本信息表为必填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申报表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填写,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请各县(市、区)、设区市于2026年7月23日前完成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经信局汇总辖区内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培育工作的负责人,并于7月13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数字经济处。

(三)纳入培育名单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在申报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国家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项目和典型案例、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等相关工作中,将择优获得推荐支持。

联系人: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高媛、华柔柔,0571-87056776;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廖文睿,0571-81051191。

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高哲,0571-8711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