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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6年AI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启动,8月9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6-07-17 15:48阅读:2

2026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已于7月17日正式启动!

📅 一、重要时间节点

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9日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 23:59:59

📅资历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 📅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8月9日

👥 二、谁能申报?

✅申报对象 本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人工智能专业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在浙的部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委托,也可以在我省申报。

✅申报专业范围(六大方向)

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人工智能模型与理论、优化理论、机器学习理论、脑科学及类脑智能等

人工智能共性技术:智能感知技术、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理解、语音处理、图像识别、智能控制与决策等

人工智能支撑技术:人工智能架构与系统、人工智能开发工具、人工智能框架和智能芯片等

人工智能数据:数据库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与数据质检服务、数据治理等

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智能安防、智能金融、智能制造、智能机器人、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等

人工智能社会治理: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可信安全、公平性和隐私保护等

✅申报资格等级

高级工程师(副高级)

✅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机关调出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 三、申报条件

1️⃣ 正常申报(学历+资历)

博士: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 自评分申报⭐

未达到上述学历资历条件,但对照量化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90分以上,且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评分申报”方式申报。

💡自评分申报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需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3️⃣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取得下列标志性成果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审议组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评审:

① 凭人工智能领域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7)、二等奖(排名前2)1项,或三等奖2项(排名前3,其中1项排名第1)

② 凭人工智能领域项目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第1)

③ 主导(排名前3)编制1项本领域国际标准或主持制(修)订1项本领域国家(行业)标准,并颁布实施

4️⃣ 技能人才申报

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实际从事人工智能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有关规定执行。

5️⃣ 转评申报

取得其他系列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年以上,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实际在人工智能专业相关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请转评。转评一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转评前后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相加。

📚 四、继续教育

✅ 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engineer.zjsjczx.org.cn)登记

✅ 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4-2026年)学时证明

⚠️继续教育学时不足无法申报,请提前核对补学!

📌 五、年度考核要求

申报人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 六、事业单位评聘结合

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

📌 七、评审标准与量化评价

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采用量化评价方式,总分根据各维度累加计算:

评价维度构成:

职业道德: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情况

学习经历:学历学位(博士/硕士/双学士)

专业资历经历:任职情况(技术总监及以上、核心技术骨干)、专业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能力:继续教育情况、资质证书、行业影响力(专家库成员、审稿人、社会团体)

专业技术业绩:科研创新、应用场景落地与性能优化项目

成果与获奖:标准制定、科学技术奖、大赛获奖、工程获奖、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表彰、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著作论文

💡自评分申报须达90分以上,评分表分值须与系统填写的自评分一致,并注明系统佐证目录及得分符合情况描述。

📌 八、特别提醒

✅必备材料

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分表: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填写,需注明系统佐证目录及得分符合情况描述

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业绩说明表:需注明系统佐证目录及符合情况描述

学历学位证明:2001年以后系统自动提取;无法提取的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近三年2024-2026年)

近五年年度考核材料(2021-2025年)

近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系统自动提取;如有在外省缴纳社保、系统无法自动提取或提取不全的情况,需将社保缴纳证明上传)

技术职务任职证明(公司官方发布加盖公章的正式任命文件等),中型、大型企业需提供《单位参保证明》、年度营业收入证明、企业规模证明等

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

需上传《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标志性业绩申报推荐表》(需注明系统佐证目录及符合情况描述)

✅论文要求

论文证明材料需包含期刊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

在国内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证明(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

以及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www.wanfangdata.com.cn)的论文查询证明

✅项目证明材料

包括合同、立项书、验收报告等

需包含证明材料封面页、项目金额页、主要参与人员名单及负责的项目工作内容、证明材料盖章页等

❌严禁造假

对存在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不具备相应学历和资历的申报人员,故意抬高自评分值,致使其自评得分明显高出审议组或评委会审核得分的,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

👇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官方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