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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Manus交易被否,监管不阻碍AI企业国际化

发布时间:2026-04-30 02:04来源:微信阅读:6

4月27日,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依照相关法规作出裁定:驳回Meta对Manus的收购请求,并要求相关方终止该商业合作。

此消息公布后,各界反响不一。

有观点认为,意料之内。Manus整体出售给外资存在显著隐患,被叫停理所应当。

有观点强调,意义深远。这预示着人工智能企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环境。

还有疑问,这是否会彻底重构中国企业国际化的竞争格局?

事件真相究竟如何?谭主通过四个问题,带你深入了解。

「为何监管?」此次商业并购的特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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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此项交易,无论在时间节点还是执行力度上都非比寻常:

当前,全球人工智能竞争已呈现白热化态势。

而此决定,在中国AI领域的外资并购案中尚属首次。这是《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自2021年生效以来,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开禁止投资并要求撤销交易的案例。

因此,许多人自然联想:这是标志性判例吗?中国是否在释放AI行业全面禁止外资的信号?

不能如此简单解读。

过去数年,部分中国科技公司也曾尝试海外布局,在新加坡等较为开放的东南亚国家设立分部,作为全球总部开展国际业务。此过程中,国家从未限制海外投资或商业合作。

但Manus的特殊之处在于:

先借助国内资源完成培育,后受美国因素影响,试图将自己转变为新加坡企业,最终出售给外资,规避了中国监管规定。

Manus初始团队、数据及研发活动,主要集中在中国。转折点出现在2025年4月。Manus获得美国基准资本(Benchmark)的投资。

信息公布约两周后,美方依据其所谓的对外投资安全审查规定,对此投资提出质询。

一个多月后,Manus调整战略——大幅裁减中国员工,将核心团队与总部迁往新加坡。

半年后,Meta以超过2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Manus,Manus团队整体并入Meta,外资获得100%控制权。

在中国培育技术、转移至海外注册主体、被国际巨头全资收购。

针对这种规避监管的行为,国家主管部门当然需要干预。

「边界何在?」重点考察实际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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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沈姿英拥有丰富的外资安全审查法律实务经验。她指出,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第四条对审查范围有较为清晰的界定:

第一种,涉及国防安全范畴,例如投资军工配套产业,或在军事设施周边投资——只要落入此范畴,不考虑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及控制权,均需申报。

第二种,列出了一些关键领域,如重要农产品、重要基础设施,以及本案涉及的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关键技术。落入这些领域后,只要外国投资者取得实际控制权,就纳入申报范围。

Manus的通用AI智能体就属于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关键技术领域。Meta若收购,便将获得实际控制权。

这理应由企业自行主动申报,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但显然,Meta和Manus并未履行此义务。

那么,此交易可能存在哪些隐患?沈姿英表示,根据他们的实务经验,以下三层风险会被重点关注:

第一,技术风险。算法、模型是否属于关键核心技术,一旦被外资控制可能造成何种影响。

第二,人才风险。核心研发团队是否在中国境内完成主要工作,人员流动是否会带走技术能力。

第三,数据风险。训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