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应用界限:从竞赛到学术的思考
(本文使用了AI进行润色,但思路结构是原创的)
近两周事务繁忙,加上个人有些懈怠,之前制定的公众号每周更新计划,在第一周就未能兑现,我正在进行自我反思。
最近,我受邀担任某个专业组织举办的大学生商业计划竞赛的评委。在审阅参赛学生提交的商业计划书时,我注意到其中一些作品给人的初步印象非常出色——直白地说,就是“AI痕迹”异常明显。基于这次经历,我想分享一下我对人工智能使用界限的看法。
这种“开放式”的竞赛,究竟是否允许使用人工智能工具?
如今,人工智能已经深深地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当我们遇到问题时,早已不再习惯于打开搜索引擎查找答案,而是不自觉地转向人工智能寻求帮助。然而,将人工智能直接应用于商业计划竞赛,我最初的反应是这可能“不公平”。因此,我将这个疑问提交给了大赛组委会,希望获得明确的评判指导。为了验证我的想法,我也将商业计划竞赛的相关材料输入到几款主流人工智能模型中进行测试。它们生成的计划书确实“有模有样”,初看令人印象深刻,但仔细分析后会发现,它们在实用性上有所欠缺,缺乏基于现实情况的深入思考和可执行性。
这个问题也让我想到了学术论文撰写中遇到的类似情况:是否可以使用人工智能?使用到什么程度可以接受?又该如何识别作者过度依赖人工智能的情况?带着这些疑问,我与几位博士生以及大学教授进行了探讨。我了解到,目前学术界尚未就人工智能的使用出台统一的规范。人工智能的使用程度,主要由导师和学生双方自行决定。行业内普遍接受的做法是,在文章的排版、公开数据的收集、文献翻译等辅助性工作中可以借助人工智能,但必须明确标注人工智能的辅助情况。然而,在研究方法的设计、理论体系的构建以及结论的推导等核心环节,如果使用人工智能则被认为是非常不妥的。一旦导师发现学生过度或不当使用人工智能,会在论文答辩环节进行重点质询和严格审查;一些要求更为严谨的高校,也会借助万方、维普等平台的AIGC检测功能,来评估论文中人工智能的使用比例。
学术领域关于人工智能使用实践的指导原则,与我在商业计划竞赛中遇到的困境有着高度的相似性。在收到大赛组委会的评判指引后,我也提出了个人建议:希望能够针对人工智能的使用界限,制定更加清晰、细致的规定,以便评委能够有明确的评判标准,同时也让参赛学生清楚自身的行为规范。
回到核心问题:人工智能的使用界限,究竟在哪里?
近两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但在商业应用领域,坦率地说,也存在着明显的浮躁现象。许多企业陷入了“为了人工智能而拥抱人工智能”的误区,似乎如果不推出一些人工智能应用或工具进行宣传,就会被市场和投资者所淘汰。事实上,我们更应该回归人工智能作为工具的本质,进行理性的分析和应用。以目前的技术水平而言,人工智能完全能够胜任那些重复性、程式化的工作;对于那些复杂且逻辑性要求较高的任务,人工智能可以发挥出良好的辅助作用(详细内容可参考《AI能胜任强逻辑高专业性的复杂技术工作吗?》)。但是,在那些需要艺术鉴赏力、主观判断的领域,人工智能永远无法取代人类独特的思考方式和情感表达。
此外,人类不当使用人工智能,还会引发一系列风险——例如虚假视频和图像的传播、学术不端行为的滋生,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现阶段,针对人工智能使用界限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整个行业都处于一个探索和前进的阶段,机遇暂时大于风险。但无论如何,明确人工智能的使用界限,是我们必须正视并着手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一界限模糊不清、把握不当,那么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潜在风险,最终将超越其能够创造的价值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