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AI误判律师入狱三年
主审法官一语道破核心:“豆包、Deepseek上提问,为何没有这些评价?”
李小亮律师从未料到,职业生涯最大的“刑事风险”,并非来自对手或当事人,而是源于百度。
2024年9月,这位江苏南京执业律师无意中在百度搜索自己的名字,结果却显示“有期徒刑三年”。
百度AI智能回复明确指出:“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据查证,被告人李小亮因爆炸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配图正是他身着律师袍的正式照片。
一位正常执业的律师,在百度系统中已成阶下囚。罪名是爆炸罪——这种想象比律政剧还夸张。
李小亮将百度诉至法院。南京江北新区法院一审认定,百度AI智能回答传播错误贬损信息指向原告,构成名誉侵权,判决百度书面道歉。百度不服提起上诉。2026年3月,南京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胜诉后如何?判决生效,百度拒不执行。直至近日,李小亮申请强制执行。一家千亿市值互联网巨头,对待判决的态度如同老赖。
这并非个案。北京律师黄贵耕在百度AI中被描述为“威胁法官”、“介绍贿赂”、“伪造印章”、“非法集资”,罪名众多。他也起诉百度,案件仍在海淀法院审理中。
更荒唐的是公益人士寇女士,被百度AI“总结全网54篇真实经验”后,成了“敲诈勒索罪服刑人员”,并“由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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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百度代理律师辩称:“所有人工智能都会产生幻觉。”
此言不假。AI幻觉(AI Hallucination)是行业通病,大模型有时会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但关键在于,其他AI的幻觉,顶多是说“拿破仑用iPhone发推特”,或者“猫有八条腿因为来自外星”。而百度AI的幻觉,是精准地、指名道姓地、图文并茂地,把一个个活生生的专业人士,送进虚构监狱。
主审法官一句话问到了根子上:“豆包、Deepseek上发问,为什么没有这些评价?”
是啊,为什么在DeepSeek、豆包上问李小亮律师简历,不会弹出“判刑三年”?为什么它们没有把寇女士总结成敲诈勒索犯?是它们的算法更善良吗?是它们的系统更干净,或者说,它们的饲料没那么脏?
百度AI的幻觉之所以如此刑味十足、如此具有毁灭性,根源或许在于它的训练数据里,混杂了太多未经清洗的谣言、诽谤、网络暴力……当用户搜索一个具体人名时,它不像是在检索信息,更像是在一个巨大的、未经分类的垃圾场里,随机抓取几片最刺眼、最耸人听闻的碎片,然后拼凑成一个全网总结。
当一家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长期依赖于“竞价排名”——谁给钱多,谁的信息就靠前,哪怕那是虚假医疗广告——那么它的AI基因里,就注定缺乏对信息真实性和个人权利的基本敬畏。它的算法本能,不是求真。
所以,百度AI产生的不是普通的幻觉,它或许是魏则西事件以来,始终未曾根治的流量至上的癌变,在AI时代转移到了新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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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时间线拉长,你会发现百度AI的不靠谱,体现在多方面。
2026年3月31日晚上,武汉上百辆百度萝卜快跑无人驾驶出租车,因为一场网络波动,集体在高架桥上趴窝堵路,把乘客困在车流中。事后补偿,是5折优惠券。
从物理世界的萝卜趴窝,到数字世界的AI造谣,一个掌控着人们出行安全和网络声誉的巨头,其技术防线脆弱得像一张草纸。
更讽刺的是它的态度。无人车趴窝,说是网络原因;AI造谣,说是技术幻觉。总之,千错万错,都不是我百度的错。
法院判了,我可以上诉,这没问题;但上诉输了,我还可以拖着,就有些耍赖了。
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傲慢。它源于垄断地位带来的路径依赖,源于竞价排名模式带来的巨额利润,更源于一次次重大安全事故后,那轻飘飘的、从未伤筋动骨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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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家公司,其最赚钱的业务(搜索广告)建立在信息的模糊地带,其最前沿的探索(自动驾驶、AI)又接连爆出关乎人命和名誉的恶性事故时,我们很难再用“创新者的窘境”来形容它。
创新者的窘境指的是成功企业因固守原有成功模式而错失颠覆性创新机会。
但百度的问题更深层。它早已不是创新者,而是一个被自身历史包袱拖入泥潭的挣扎者。
十年前,魏则西用生命追问:我们还能相信百度的医疗信息吗?
十年后,李小亮、黄贵耕、寇女士们用官司追问:我们还能相信百度的AI回答吗?
武汉的乘客们用一场惊吓追问:我们还能把命交给百度的方向盘吗?
当人们不再用你的搜索,不再信你的AI,不再坐你的车时……
问题在变,答案却似乎从未改变。
技术本身无善恶,但驾驭技术的人有。当一家公司的核心驱动力,始终是流量和利润,而非用户价值和社会责任时,它的AI再智能,也只会更高效地作恶。
这个问题,百度该好好想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