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七问七答:深度解读《“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

发布时间:2026-06-11 08:56来源:微信阅读:2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方准确把握政策要义,现就《实施意见》核心内容进行系统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宏观背景是什么?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正处于加速演进的关键阶段,正在与实体经济形成深度耦合,已成为推动产业变革、重塑国际竞争态势的核心动力。党中央、国务院对人工智能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全维度赋能各行各业。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推动人工智能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消费升级、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实现广泛深度融合。

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创新已成为信息通信行业演进的显著特征,集中体现在“应用AI、支撑AI、融合AI”三个维度。在应用AI层面,人工智能正驱动信息通信网络从“单纯连接”向“智能连接”跨越。目前,基础电信企业正积极将人工智能能力嵌入网络规划、建设、运维、优化、运营等全流程环节,在故障预警、节能减排、智能客服等领域已取得显著成果。在支撑AI层面,信息通信行业通过网络和算力基础设施助力人工智能从单点智能向泛在智能演进。截至目前,我国5G基站总量已突破500.9万个,400Gbps广域长距传输已在现网部署应用,智能算力规模达到1882 EFLOPS(FP16),为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与普及应用筑牢了坚实基础。在融合AI层面,依托5G、光网络等网络连接能力,积极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行业用户提供更加综合化的高端信息服务,形成了机器视觉质检、精准设备控制等一批代表性应用场景。然而,人工智能技术正处于快速迭代、加速突破的爆发期,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深度融合作为前沿研究方向,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在关键技术攻关、融合路径探索、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抢占人工智能发展先机,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结合产业发展新态势新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确立了怎样的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立足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发展基础和演进趋势,从高价值场景、典型应用、支撑底座等维度明确了未来发展目标。到2028年,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初步构建融合互促的创新发展格局,信息通信智能运营和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通信网络初步实现高等级自智,形成30个以上高价值典型场景,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和特色智能体。网络、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人工智能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域算力1毫秒时延圈覆盖率达到75%以上。到2030年,“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步入技术引领、产业繁荣、安全可靠、智能普惠的发展新阶段。

三、针对AI赋能信息通信业智能化升级,《实施意见》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从六大维度推动信息通信行业智能化升级。

第一,推动信息通信智能化技术持续演进。聚焦人工智能在5G-A/6G、新一代光网络、“IPv6+”、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应用,深化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网络架构研究,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第二,加强网络智能体创新发展与实践应用。支持研发专业性强、实用性高的网络大模型和智能体,突破大小模型协同、多智能体协同、智能体通信等核心技术,构建自主智能体通信协议,深化网络领域适配与应用。

第三,加快网络设备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探索在各类网络设备中部署智能算力,运用人工智能算法增强网络设备的业务感知、调度、优化和安全防护等核心能力。

第四,推进网络建设运营全场景智能化能力升级。提升模型在网络“规建维优营服”等全场景的感知、分析、决策、执行一体化能力,实现从单点智能向跨域协同智能跨越。

第五,增强网络边缘推理能力。以场景需求为牵引,探索在网络边缘设备部署推理算力,为人工智能在交通、低空经济、制造业、文娱等场景应用提供通感算智一体边缘计算服务。

第六,提升优化智算云服务。推动平台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模式创新发展。提升智算云服务水平,推动智能体云化部署。

四、针对信息通信业支撑AI泛在发展,《实施意见》作出了哪些部署安排?

《实施意见》从网络、算力、算网供给等三大维度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底座。

第一,筑牢网络支撑底座。加快建设400Gbps/800Gbps等骨干传输网络,稳步推进城域400Gbps及以上高速光传输系统设备应用,构建城域毫秒级低时延入算能力。

第二,优化算力设施布局。构建枢纽—区域—边缘三级节点协同的算力设施体系,建立健全国家和区域算力平台,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集约化、市场化的算力服务体系。

第三,提升算网综合供给能力。丰富多种网络专线类型,实现业务快速开通和灵活调度。面向智能体等上行带宽和时延需求,提升光纤接入网上行带宽配置,推进支持大上行能力的5G-A网络部署。

五、针对信息通信业与AI融合赋能千行百业,《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任务要求?

第一,打造网智融合新终端。加强具身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创新。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家居设备、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

第二,丰富信息消费新场景。鼓励基础电信企业积极运用人工智能赋能传统电信业务,深化智慧个人助理、智慧管家、家庭看护等人工智能应用。

第三,赋能垂直行业提质升级。围绕垂直行业“智改数转网联”需求,推动网络解决方案+行业大模型综合信息化服务融通发展,推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套餐式、模块化“网络+人工智能”服务。

第四,推动社会民生智能普惠。面向卫生健康、教育等社会民生领域,开展智能健康监测、老人和儿童看护、智能课堂等应用,提供精准化与普惠化服务。

六、在增强信息通信行业治理能力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哪些举措?

第一,提升“以网管网”智能监管能力。推动信息通信行业管理创新,构建全流程、精准化、在线化的监管能力,打造集数据展示、态势研判、风险预警于一体的监管智能决策中枢。

第二,强化智能化安全保障。加强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攻关,持续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和数据安全实效评价。推动智能网络设备和网络智能体功能性能、风险等验证评估。在防范治理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持续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第三,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标准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化活动。

第四,优化公共服务能力。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开展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创新试验验证,研究构建网络智能化水平与智算服务分级分类评估体系。

七、《实施意见》落地实施有哪些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组织实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宣传推广等保障措施。

第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基础电信企业、设备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创新,加强相关技术、产品落地推广。第二,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多种资金渠道支持网络智能化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攻关。第三,加强国际合作。围绕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相关技术、标准、应用、安全等,与各国加强交流合作,凝聚发展共识。第四,开展宣传推广。及时总结“人工智能+信息通信”优秀经验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