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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谍网后的绝地反击:他如何全身而退

发布时间:2026-06-22 07:50阅读:2

近期,国家安全部门接到了一宗由某国防军工企业自发上报的线索。当事人张某主动向所在单位坦白,其在海外做博后研究时,曾与一家海外投资咨询机构达成有偿合作,并无意间向对方透露了我国科研项目的内部资讯。经查实,国家安全机关最终依法免予追究张某的刑事处罚。这背后到底有何隐情?

披着“咨询”外衣,实则刺探情报

张某在国内读博时,曾涉足某机密项目的开发,毕业后前往海外一所高校进行博士后深造。在国外期间,他遇到了一位自称是某投资咨询企业总监的外籍人士布某。布某利用请客吃饭、送礼及安排游玩等手段,持续拉近与张某的距离,屡屡夸赞其学术造诣,并邀其出任公司的“咨询顾问”,允诺给予丰厚薪资。张某发现咨询议题均属自身擅长的学术范畴,便答应了提议并签下了合作契约。

张某博后出站前夕,布某获悉其归国后将加入国内某国防军工机构,便把所谓的“中国区事务主管”麦某引荐给他,并期盼能与张某延续合作。此后,布某与麦某的咨询方向渐渐“走偏”,由学术探讨转为张某过往的研究课题,甚至打探部分涉密科研项目的推进进度。受制于人情世故与既定合约,张某将自己读博时掌握的内部信息透露给了对方。

回到国内后,张某顺利入职某国防军工单位。布某与麦某依旧和张某维持联络,企图窥探张某的工作动态。在一次闲聊时,布某与麦某猝然向张某打听某装备核心组件的研发进度,这让张某倍感警觉,他立刻闪烁其词,试图岔开话题,并迅速结束了此次对话。

得益于在单位屡次接受的反间谍培训,张某开始对这两人的真实身份与动机产生疑虑,并打算以消极敷衍的姿态终止协作。面对此状,布某与麦某依然反复安抚、劝导张某,妄图维持既有合作,但因张某立场坚定,对方只能作罢,双方至此彻底切断往来。

在单位组织的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中,张某自发向组织交代了上述过往,单位获知后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上报了该情况。国安机关获取线索后火速介入侦查,查清布某与麦某皆为境外谍报机关特工。境外谍报机关因看重张某的学术潜能及发展潜力,自其踏足境外起便将其视作拉拢目标,借着企业咨询合作的幌子逐步对张某实施渗透。

考虑到张某能够自发上报相关经历,在海外时并不清楚对方底细,察觉异样后能果断切断联系,虽已向对方泄露了涉我科研项目的内部资讯,但未酿成严重恶果,符合法定从宽、减轻或豁免惩处的条件,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对其不予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明文规定:实施间谍行为,存在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可予从轻、减轻或免予惩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嘉奖。在境外遭胁迫或受蒙蔽加入间谍组织、敌对阵营,从事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国驻外机构如实陈述,或入境后直接或借由所在单位迅速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交代,且确有悔过表现的,可不予追责。

广大出入境人员务必提升防备意识,扎实做好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工作。若遇拉拢策反等状况,务必坚守底线、迅速上报,以免泥足深陷、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