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2026年7月1日)
中国共产党已走过105年辉煌历程。105载春秋,我们党始终铭记初心使命,率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顽强拼搏,创造了光耀千古的卓越功勋。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全局,全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推进一系列深层次变革、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收获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下,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各条战线涌现出大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为弘扬先进、传播正能量,激励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创优争先、建功立业,党中央决定,授予吴建平等141名同志、追授顾诵芬等8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孟二梅等150名同志“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党支部等399个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此次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各条战线上的杰出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集中彰显了新时代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形象,充分体现了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生动展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勇立潮头、蒸蒸日上的蓬勃活力。党中央号召,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标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固本,坚定信仰信念,淬炼对党忠诚,锤炼坚强党性,争做政治过硬的表率;铭记党的宗旨,站稳群众立场,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争做服务人民的表率;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争做担当作为的表率;严守纪律规矩,以俭修德、严于律己,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履行党的建设责任,认真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广大群众,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彰显新担当新作为。党中央期望,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要珍视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鼓足干劲。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牢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阶段,全党同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必胜信心,保持昂扬斗志,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继续奋斗!
附件: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