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紧急下拨4.3亿元支援10省抗灾救灾
财政部与应急管理部迅速划拨4.3亿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助力广西、浙江、河北、辽宁等10个地区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行动
最近,由于台风侵袭,我国华东、华南、华北、东北等多地遭遇暴雨天气,引发严峻险情和灾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关键指示,7月14日,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紧急下拨4.3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支援广西、浙江、河北、辽宁、天津、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四川等10省(区、市)推进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其中,一方面在先期划拨1.9亿元的基础上,追加拨付1.5亿元,支持广西持续重点做好受灾民众安置、过渡阶段生活救助及损毁房屋修复等工作,促进灾区早日恢复常规生产生活状态;另一方面预拨2.8亿元,帮助其余9省(市)协调推进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除危险等紧急处理、开展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尽力降低灾害破坏。
财政部指示上述10省(区、市)财政厅(局)尽快将资金下发灾区,强化救灾款项监管,保证救灾资金完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